同性另立專法不是比較自由嗎?

TH2004 wrote:
我是官?你是議員嗎?
你應該是去問提海陸空法的。為何舉這個錯誤例子。 然後你又在錯的例子上打轉

你也該問問其它人吧
海陸空軍刑法,有沒有限制軍人法規比一般人的刑法多?
限制軍人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的?
難道立這專法也是歧視軍人?
不是的話為什麼沒限制而且擴張結婚權利的同志專法是歧視?
所以這是錯誤的例子?
呵呵呵,錯的是誰還不知道呢?
venus0256 wrote:
還是那些疑問,你還是...(恕刪)


減少權利不是歧視!! 受教了。呵呵

你說同志專法是增加權利!! 好那同志族群如果他們不想增加呢
TH2004 wrote:
減少權利不是歧視!! 受教了。呵呵


還是不回答我上一篇的問題,只是一樣顧左右而言他嗎?

"同志專法,到底減少了什麼權利?
這麼多專法都不是歧視,那同志專法又到底哪裡有歧視了?
或者你可以舉出哪個專法是有歧視的意思?"

回答出來,你就有答案了

TH2004 wrote:
你說同志專法是增加權利!! 好那同志族群如果他們不想增加呢

不想增加,那現在是在吵什麼?
TH2004 wrote:
不歧視? 一樣? 那立專法幹嘛。脫褲子放屁嗎 


幹嘛立專法?
要你們別想動適用98%以上人口的民法啊。
要把民法內容整個複製貼上到專法裡我也沒意見。
所以你說權利義務有什麼不一樣?
到底哪裡損害了同性婚姻的權利?
整個貼過來 權利義務相同也可

不過不是多此一舉
TH2004 wrote:
不歧視? 一樣? 那立專法幹嘛。

原來所有的專法都是為了歧視特定族群。

TH2004 wrote:
不要再拿出: 同志可以用異性婚姻, 立專法是增加權利, 那套可笑的說法。這不就是要矯正同志成異性戀 然後才增加異性戀婚姻那部分

同志明明就是特殊族群,為何有些人就是不願承認。

TH2004 wrote:
你說同志專法是增加權利!! 好那同志族群如果他們不想增加呢

同志不想增加權利,很好啊,那就跟異性結婚,自然適用普通法。
TH2004 wrote:
我是官?你是議員嗎?
你應該是去問提海陸空法來比同志專法的。為何舉這個錯誤例子。 然後你又在錯的例子上打轉

你是官我是議員,你才能告訴大家嗎?
認為是錯誤的例子是你說的,我可不認同。
海陸空軍領政府薪俸,是因為他們付出勞力與時間保衛國家,可不是因為被限縮權利才有薪俸可領。
你在135樓說「海陸空軍是領政府的薪俸的,請問政府要發薪俸給同志嗎, 給他們退休金嗎?」才是不倫不類。
你這句話好像是說,慣老闆只要給付勞工薪資,就可以另立專法限縮勞工權力一樣。
荒謬理據,
軍人受薪同志有薪資嗎?

婚姻只是制度,制度是人定的,
人定的制度在文明的社會就要更加公平,
異性戀不是什麽特殊身份,
那何來同性戀會是特殊?
人生而平等制度就不能分你我他。
ngokchai wrote:
那何來同性戀會是特殊?
人生而平等制度就不能分你我他。

傳宗接代和性傾向什麼關係?
戀童戀物戀屍戀獸,
誰也都能結婚生子,
這就是一視同仁。
男男或女女共同生活注定不會有共同子女,
和外人生子如何定義親等姻親?
不要瞎扯什麼視同不孕症,
人家是生理有病,
你要不要承認同婚是心理有病?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搞什麼假平等。

同樣問題戰了半年還在鬼打牆,
左膠們CPU肯定不夠力,
但記憶體好歹升級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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