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2004 wrote:我是官?你是議員嗎?你應該是去問提海陸空法的。為何舉這個錯誤例子。 然後你又在錯的例子上打轉 你也該問問其它人吧海陸空軍刑法,有沒有限制軍人法規比一般人的刑法多?限制軍人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的?難道立這專法也是歧視軍人?不是的話為什麼沒限制而且擴張結婚權利的同志專法是歧視?所以這是錯誤的例子?呵呵呵,錯的是誰還不知道呢?
TH2004 wrote:減少權利不是歧視!! 受教了。呵呵 還是不回答我上一篇的問題,只是一樣顧左右而言他嗎?"同志專法,到底減少了什麼權利?這麼多專法都不是歧視,那同志專法又到底哪裡有歧視了?或者你可以舉出哪個專法是有歧視的意思?"回答出來,你就有答案了TH2004 wrote:你說同志專法是增加權利!! 好那同志族群如果他們不想增加呢 不想增加,那現在是在吵什麼?
TH2004 wrote:不歧視? 一樣? 那立專法幹嘛。脫褲子放屁嗎 幹嘛立專法?要你們別想動適用98%以上人口的民法啊。要把民法內容整個複製貼上到專法裡我也沒意見。所以你說權利義務有什麼不一樣?到底哪裡損害了同性婚姻的權利?
TH2004 wrote:不歧視? 一樣? 那立專法幹嘛。 原來所有的專法都是為了歧視特定族群。TH2004 wrote:不要再拿出: 同志可以用異性婚姻, 立專法是增加權利, 那套可笑的說法。這不就是要矯正同志成異性戀 然後才增加異性戀婚姻那部分 同志明明就是特殊族群,為何有些人就是不願承認。
TH2004 wrote:我是官?你是議員嗎?你應該是去問提海陸空法來比同志專法的。為何舉這個錯誤例子。 然後你又在錯的例子上打轉 你是官我是議員,你才能告訴大家嗎?認為是錯誤的例子是你說的,我可不認同。海陸空軍領政府薪俸,是因為他們付出勞力與時間保衛國家,可不是因為被限縮權利才有薪俸可領。你在135樓說「海陸空軍是領政府的薪俸的,請問政府要發薪俸給同志嗎, 給他們退休金嗎?」才是不倫不類。你這句話好像是說,慣老闆只要給付勞工薪資,就可以另立專法限縮勞工權力一樣。
ngokchai wrote:那何來同性戀會是特殊?人生而平等制度就不能分你我他。 傳宗接代和性傾向什麼關係?戀童戀物戀屍戀獸,誰也都能結婚生子,這就是一視同仁。男男或女女共同生活注定不會有共同子女,和外人生子如何定義親等姻親?不要瞎扯什麼視同不孕症,人家是生理有病,你要不要承認同婚是心理有病?不一樣就是不一樣搞什麼假平等。同樣問題戰了半年還在鬼打牆,左膠們CPU肯定不夠力,但記憶體好歹升級一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