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抽車!摸他的車可能讓你上靈車~碎屍萬段 VS 格殺勿論,哪個比較狠啊?


george721 wrote:
說真的 「碎屍萬段」
怎麼聽怎麼看,在他個人論壇發表心情上的態度.(恕刪)


若有個黑道或流氓說要對你"碎屍萬段"你真以為只是對方心情在舒發而以? 不會心生恐懼? OK那你真的是叫小賀, 我無話可說.
另外,你說的個人論談若指FB的話, 己關閉, 我看不到.
假設, 他是對不特定人發表的"心情態度"的話, 也就是阿貓阿狗都可以看到的話, 那不可能以"個人論談""心情舒發"名義規避法律責任.
WHY?你去問FBI鄧佳華.

Jason kid wrote:
這年頭,連在自己臉書上發言都會被公審欸,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果然是人啊


這年頭在臉書上嗆殺人會被查水表喔
已經蓋到140樓了
從大部份的留言看來,01還蠻高水準的
普遍認為,雖然車主的情緒發言有點太過
但該被譴責的,是摸車的小孩及其父母

我倒是很好奇,認為摸一下沒關係的
是因為別人的車子沒關係,還是真的認為發生在自己身上也ok?

同理,如果有人看那個小孩可愛,動不動就去捏小孩的臉
抓小孩起來拍照
那位媽媽也認為ok嗎?

另外,有人提到是否為停車場
這和能不能摸有什麼關係嗎?
不管是不是停車場,別人的車子,你覺得可以隨便摸嗎?
這樣的家教,我也是醉了

普遍的戶外裝置藝品展品是可以摸的???
這是哪門子的普遍?
前陣子新聞才播的,很大的椅子的戶外裝置藝術
被一堆人爬上去坐
原創者不敢相信,全世界展那麼多地方
第一次被人爬上去坐
這就是台灣最美的風景呀


我所認知的普遍是,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該亂摸亂碰
不管戶內或戶外的裝置藝術,除非有寫明歡迎觸摸
否則,一律不該觸摸
這才是正常的普遍吧,第一次看到有人認為,只要沒寫就可以亂摸的
還真是高水準呀

最後,我可以理解,小朋友看到漂亮車,想要拍照留下紀錄的心情
但,拍照一定要靠在車上嗎?
可以離個2~3步,拍下來會差很多嗎?
shadowjon wrote:
已經蓋到140樓了...(恕刪)

觸碰跟攀爬破壞是兩回事
那張巨大的椅子連摸都不能摸嗎?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公共場所的展示物,亂摸雖然沒違法,
但確實是沒品沒禮貌沒水準的行為,
可以罵他沒家教、沒素養、丟臉…

但這樣就恐嚇或真的扁下去,連最低標準的法律規範都遵守不了,
那就只能怪自己太衝動了…

可以警惕自己,未來行為不要成為這兩方的任何一方!

blood0819 wrote:
觸碰跟攀爬破壞是兩回事
那張巨大的椅子連摸都不能摸嗎?

有人同意路人甲乙丙丁....可以摸嗎?

賽弗爾當代藝術戶外展:讓公眾觸摸當代藝術
當時可沒有哪一件藝品寫了歡迎觸碰
戶外藝品能不能摸
每個人認知不同
不是你的認知一定對,也不是我的認知一定對

但別老舉些沒有道德的惡意行為
那跟合理的觀賞觸摸是兩回事

但既然有兩大派的認知
不想讓人碰,本來就該寫清楚

而這個新聞
那裡不是停車場
自然容易讓人誤會
人家也只是做了合宜的觸碰

不想讓人誤會
就停到停車場去
以後那輛車出巡 要隨身帶紅龍圈起來

請問那輛車行李箱夠大嗎?



hokkaidowally wrote:
以後那輛車出巡 要...(恕刪)

所以你在路上,只要看到車子沒有用紅龍圍起來
你都會一路摸過去嗎?

msnow wrote:
若有個黑道或流氓說要對你"碎屍萬段"你真以為只是對方心情在舒發而以? 不會心生恐懼? OK那你真的是叫小賀, 我無話可說.
....(恕刪)


黑道?流氓?~~~我認為~~當下就直接對(對方)開飆了吧!~~~~還需等(事後)?

msnow wrote:
假設, 他是對不特定人發表的"心情態度"的話, 也就是阿貓阿狗都可以看到的話, 那不可能以"個人論談""心情舒發"名義規避法律責任.
WHY?你去問FBI鄧佳華.
....(恕刪)


又是(法)一刀切~~~真累人~~~搞得好像(公眾人物)不能有個人情緒性字眼

整件事感覺就像....一位(愛車人士)的高級車輛,被小朋友碰觸,但礙於很多因素(小朋友?)(公眾人物?)等等..一切
(當下)無言,事後上FB發表個人情緒吧了!

社會真的那麼可怕一下黑道?一下流氓?....一下又要談(法).....反觀(家長疏忽)(家庭教育)卻又不管?

難怪社會會一團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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