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管中閩是因為寫稿領太多變成兼職

yurue wrote: 依你的回應,你看過管的扣繳憑單,請貼出照片來支持你的說法?

是監察院不敢拿出來
你還在瞎挺?

yurue wrote:
Q: 記者領取報社...(恕刪)


你這種解讀方式"法律關係"的方式令人傻眼,

按理,分析"記者"領取的"報酬"是薪資還是稿費,
是要從報社與記者間的法律關係為斷,
無法單從計算報酬方式來認定。

"薪資"應是指"勞務"的對價,
"稿費"則是指就"所投稿件"之"對價",
在基礎上完全不同.......

yurue wrote:
依你的回應,你看過...(恕刪)


壹周刊是以給付金額的10%來計算代扣繳稅金,
應可以判斷不是"薪資".....
yurue wrote:
Q: 記者領取報社的報酬,要算薪資還是稿費?
A: 按件或是按字數計酬的算稿費,
每月領固定報酬的算薪資。

A是誰???? 那位阿猫阿狗啦, 匿名是犯了大忌, 要被監察院的陳師夢彈劾的, 你還不知道嗎?????

希望你能幫忙找法源依據, 找不到就說找不到, 硬撐、硬凹又有什麼意思.
yurue wrote:
監察院找到的事證,是管每月固定領5萬,若管無法提出具體事證,來證明是因為每月固定篇數,所以才會每月領固定5萬,那依現有證據,算薪資。

你先把法源依據找出來, 沒有法源就要定人家的罪, 像什麼話,

要管提出事證, 還要具體???? 你的法治常識真的是零分等級的...

管完全不用提任何事證來證明自己無罪, 懂這句話的含意嗎,
yurue wrote:
依你的回應,你看過...(恕刪)

你我都無權看,還要瞎掰下去嗎

我是引述監委(有權調閱報稅資料)的說法配合報稅的基本法令常識
審查會主席陳師孟說,審查會共有11委員出席,每位都表達立場,最後關注認為是投稿、還是供稿。然而,內部認為,「投稿」不會每月社方先預扣5000元所得稅,而是看稿件願意刊登才刊出,也不會向國稅局提供每月扣繳稅金資訊。陳師孟指出,有些委員認為本案管是寫「專欄」,但以匿名形式「是犯了一個大忌」,且社論性質代表社方官方立場,專欄則是會聲明不代表社方立場,是否有利害衝突、損害政務官尊嚴等,值得思考。

薪資絕對不會預扣(五萬元的10%)5000元所得稅
薪資絕對不會預扣(五萬元的10%)5000元所得稅
薪資絕對不會預扣(五萬元的10%)5000元所得稅


基本法令常識都沒的人來護航簡直幫倒忙
原本這次參與管案彈劾審查會的13位監委,依輪值表排序,應是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舊監委們佔多數,共有9人,反而是蔡政府提出的新任監委們為少數,只有4人居於劣勢,所以彈劾管案意外通過,其實是靠著5位馬系監委以事前請假和臨時請假等不同方式,好不容易才暗助英系監委人數增加,反轉成6比5的人數優勢,再加上另一馬系監委方萬富的倒戈,才以7比4通過彈劾管中閔兼職案。
yurue wrote:
所以彈劾管案意外通過,其實是靠著5位馬系監委以事前請假和臨時請假等不同方式,好不容易才暗助英系監委人數增加,反轉成6比5的人數優勢,再加上另一馬系監委方萬富的倒戈,才以7比4通過彈劾管中閔兼職案。

咦,
好不容易才暗助到2020選舉?

yurue wrote:
原本這次參與管案彈劾審查會的13位監委,依輪值表排序,應是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舊監委們佔多數,共有9人,反而是蔡政府提出的新任監委們為少數,只有4人居於劣勢,所以彈劾管案意外通過,其實是靠著5位馬系監委以事前請假和臨時請假等不同方式,好不容易才暗助英系監委人數增加,反轉成6比5的人數優勢,再加上另一馬系監委方萬富的倒戈,才以7比4通過彈劾管中閔兼職案。


依法行政很難嗎?

監察院本來就是要監督公務人員是否有依法行政

現在變成政黨打手,丟不丟人?

"依法" 懂不懂?

要入罪於人,麻煩把"法"拿出來.

用不邀說人"賺太多","匿名" 這種名義就想入罪於人?

對啦,東廠辦人,"罪名"只是給你面子!!

李遠哲大大不是都發話嗆蔡總統了

yurue wrote:
原本這次參與管案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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