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0728 wrote:婚姻是變動的沒有你們所謂一定要男與女 舉個例子啊:同性關係叫甚麼關係?同性關係中的雙方 叫甚麼稱呼啊?不要舉不出來。=====公投就是台灣700萬人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另外300萬 認為不是。那到底 婚姻是不是一男一女啊?====
垃圾不分白藍綠 wrote:好像版本有差,是通...(恕刪) 過行政院版的。反正目前同性異性法律切割開來,也不改稱謂這些,之前的性教育跟收養有不能考量同性但書都沒有過,這樣就行了。大家各過各的,不需要這麼逼迫對方。
bian0728 wrote:政院版巧妙的讓同婚實際上幾乎等同於民法婚姻所以大家普遍能接受這樣不是很好嗎一定要走向對立嗎 公投就是不要跟婚姻有關係啊, 700萬大於300萬 哪會對立?全台灣不到1萬會去同婚, 哪會對立?行政院 民法專法化, 才是違背700萬民意, 才是對立。有些人為何都喜歡黑的講成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