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x700a wrote:耶?(恕刪) 耶啥小~我沒跟你說過嗎?法盲該去好好解讀"法條成立要件"不只要小心別說錯話~還要懂得"法條成立要件"是什麼?刑訟法的運作不然上了法院~你也是只能乾瞪眼~不要說那些沒用的~知道為什麼法院後來設置"簡易庭"?總的來說~就是忙不過來~積壓案件太多而許多的都是"小案~微罪"無官司必要~所以就設了"簡易庭"來處理單單"起訴書"~"判決書"都像寫小說一樣~不只案件人物前後順序不能亂還每一件都不同~更甚者還要幫解說"不起訴引用法源依據"判刑法源依據所以~你的送件提告~依我經驗判斷~不會過的成份很大~就算過也是"微罪"司法官有權"聲請"~"免除"~"加重"~職權~像這種微罪~又是政治口水案一人告多人~常常都會讓檢察官"看得頭昏腦脹"~所以~你要是起訴狀寫的不清楚把數案寫在一起~要求開庭調查審理~通常被打回票機率很高告訴你這些是讓你知道~法庭不是像電視劇演的一樣~更別說司法官也是人他難道比你傻~為什麼是你一人怨眾人~眾人怨你一人?原因是什麼?官司有官司運強姦犯碰上女檢~女法~保證死很快~這就是官司運~明明官司鐵贏~但卻輕輕放下這就跟主審當時想法有關~偏就不開庭~聲請簡易判決~讓案件直接送去法官~判了這種的看多了~都有共同點~微罪~口角~素不認識~可解不宜結~慢慢體會吧
ppl2012 wrote:問管大~有沒有接到警局來函 幫忙回答.現在的情況...Day 237!!!又一個星期一了時間過的其快!不知道其他去叫他去做筆錄的網友有任何的消息嗎?但是我沒消息就是沒消息!但是沒有人有任何消息,就繼續等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