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擱來 wrote:呵呵呵 。。。好一個(恕刪) https://www.npa.gov.tw/ch/app/artwebsite/view?module=artwebsite&id=809&serno=ccf641d6-2d47-4678-bb0d-b2ce48f82d99四、表揚-服務態度良好: 受理民眾舉報後,逕交由轄區警察機關派員瞭解、表揚。五、檢舉-服務態度欠佳: 受理民眾舉報後,逕交由轄區警察機關派員查處。曉得民眾的權益嗎?
過期無效 wrote:直至她出大絕"沒關係你開..回去再講"警員聽到這句才縮的 常識人都看得出來這句是大絕招但一些護航的就是喜歡裝傻昨晚在YT看周前天的節目片段她說為啥警方公布的密錄器影片要把徐和她老公的臉馬賽克?對啊, 我也很好奇幹嘛要馬賽克臉部一般民眾要保護當事人隱私也就罷了已經眾所周知女主角是誰了為何還要馬賽克?是不是怕徐大議員皺著眉頭一臉不悅的表情被看到讓"施壓論調"更為落實?
原本(小警員把罰單開出以後,回去再講)的劇情應該是,議員辦公室議員: 分局長,問一下,這張罰單該怎麼處理分局長:怎麼了呢?議員:分局長你上次說,人在車上就會勸導,不會開單,結果,員警執勤漠視你的規定。不管我跟他說幾遍人在車上,不會開單會勸導,他仍然漠視你之前對我說的勸導。分局長: 員警是說,他看到車時,並沒看到駕駛,駕駛是事後跑來的。議員: 分局長,你是在說我議員說謊嗎?(微微提高音量)分局長:不敢,不敢,議員看到的肯定是事實,警員服勤態度,我們一定回去再訓練。議員:那麼這張罰單該如何處理分局長:我們一定審酌議員看到的事實來秉公處理。我們一定會再教育員警,不再讓員警犯下同樣的錯誤。分局長回到分局,拿著罰單,然後說,叫某某派出所那個開罰單的員警過來。分局長辦公室分局長:員警你認為這張罰單該怎麼處理呢?員警:我當時真的沒看到人在車上,況且路這麼窄,那輛車還停這麼久,有密錄器為證分局長:人家大議員堅持當時車上有人,你是否應該勸導開走即可。員警:根據某某交通條例。。。分局長: 別跟我講法條,法條我比你熟,。。。。員警: (顫抖一下,回神),是的,我了解了。分局長:這張罰單就走申訴程序,因為。。。你清楚了怎麼處理了嗎?員警: Yes, sir.。。。員警回去了,分局長把小員警直屬主管叫進來,某某某,你需要好好多多私下教育員警,當個員警,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有沒有在所有派出所貼好貼滿議員及市府高層的照片,員警有沒有記清楚呢?小主管:長官說的是,我一定會私下對各員警再教育,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要求他們熟記議員及官員照片,下次再也不敢讓長官添麻煩。
kantinger wrote:怎麼跟你講的不一樣? 呵呵呵 。。。小員警意識到他罰單開出以後的“回去再講”劇情,所以,不敢開罰單,劇情就沒發生“罰單開出以後的回去再講”這一部分啦!事實上,所有藍營大尾,聽到“回去再講”,都想像到,假若小員警還敢把罰單開出以後的“回去再講”劇情,所以,整個藍營大尾,通通禁聲,深怕一起被捲入漩渦中。呵呵呵 。。。 只剩下五毛小粉紅在替她發聲,呵呵呵 。。。
路人39 wrote:請問你們倆講的懲處原因是哪裡聽來的? 那位督察長官沒有把申誡原因說清楚。你沒看到我貼的辦法?如果分局沒因此記這警察申誡,那分局就失職。要不要開單,我找不到相關辦法,但私自洩漏影片是很明顯要懲處的。然後,最讓人討厭的就是你這種把人貼標籤的。
chihung1105 wrote:那位督察長官沒有把申誡原因說清楚。你沒看到我貼的辦法?如果分局沒因此記這警察申誡,那分局就失職。要不要開單,我找不到相關辦法,但私自洩漏影片是很明顯要懲處的。然後,最讓人討厭的就是你這種把人貼標籤的。 原來員警被記申誡的原因要徐大議員講的才對警政署督察室長官講的是錯的?請問你這是不是在暗指是徐大議員要求警方記那警員申誡的?另你這是不是在暗示那位警政署督察室長官在立委面前說謊?自己帶風向還說別人貼標籤?你不如先請你的同志不要亂貼別人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