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把詐公款的教授推進大牢吧


Agripina wrote:
或許你說這制度很該死,那請問你有什麼比較完美的作法?你要怎麼認定一項物品到底是「公用」還是「私用」?



若是套用大水庫理論
把實驗室當作一座水庫
不知是否能解套

Agripina wrote:
..那麼,我請問你,這車算是「公用」還是「私用」?換成你是主事者,你讓不讓他核銷?..

台灣人道德品質出了問題,才是根本問題

法令訂得太寬鬆,就會有一堆人明明在貪汙,卻無法可管;訂得太死,就會讓想做事的人綁手綁腳,無法動彈

真正該做的,是法令應有可行性,違法一律嚴辦!而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就是以道德自律。這些愛汙錢的教授,就算沒犯法,大學也不該雇用來敗壞校風

這樣就是法治而不是人治,高層袞袞諸公反而不想要
laurance0622 wrote:
舉個例子來說吧,原先沒有編列印表機,因為計畫過程中壞掉了,需要維修或者買新品
但是當初只編列使用費,所以你沒有錢維修或者買新品,甚至使用費都不能報了
應該會有人想要把使用費拿來維修或者買新品吧,但是這樣就錯了
一但發票開立出來,卻沒有拿來報支印表機使用費,那這教授就犯了現在所說的"貪污罪"(恕刪)


你錯的離譜了!

只要沒有錢進自己口袋,不會成立貪污罪

你舉的例子,只是犯了偽造文書罪!

你舉的例子,這波檢調確實查到不少,但並不屬於檢方要偵辦的貪污罪範圍

檢方起訴的,全都是報銷後,東西自己拿到口袋裡的!

Agripina大大

我想以下新聞內中正大學教授應該算是其中一位吧
http://tw.news.yahoo.com/%E5%81%87%E7%99%BC%E7%A5%A8%E6%A1%88%E5%88%A4%E4%BA%94%E5%B9%B4-%E4%B8%AD%E6%AD%A3%E6%95%99%E6%8E%88%E6%84%9F%E5%98%86-213000833.html

小弟我目前也正在研究領域. 其實這個領域是非常競爭的,國外的實驗室無論經費與人才都比台灣多很多, 只要進度比別人慢, 你的idea很快就會有人發表, 尤其當你題目是熱門項目時更是如此. 因此當制度如此僵化且不合實際時, 又如何能期望台灣的科研能趕上國外先進國家??

Agripina wrote:
所以又回到我之前的問題,那就請你們說說,真正因為用於公務而遭判刑的教授有幾位?

沒有一個人可以說的出來


Agripina wrote:
所以又回到我之前的問...(恕刪)
Agripina wrote:
我舉個例子,某教授拿著研究經費買了一台車,他開會或是加班研究或偶爾載學生是用這台車,車子也幾乎都停在學校,但是,偶爾他也會開這台車出去遊山玩水,或是接送小孩。

那麼,我請問你,這車算是「公用」還是「私用」?換成你是主事者,你讓不讓他核銷?.(恕刪)



如果教授拿研究經費買了一台電腦,放在實驗室,做研究或備課都是用這台電腦,但是,偶爾也會用這台電腦上上01,請問這電腦是公用還是私用?其實如果用某計畫的錢買電腦,按理來說是不能拿來備課的,因為跟該項研究無關。甚至不該拿來處理其他計畫的資料,因為跟核銷的那個計畫內容不合。更不要說用計畫買的電腦裡面不該出現私人email跟實驗室聚餐合照之類的了......

真要管得嚴,那擦手紙只能拿來準備實驗時清潔之用,不可以拿來擤鼻涕。用公家的研究用紙擤私人的鼻涕,不知算不算貪汙?
No day but today!

npc3t3 wrote:
Agripina大大...(恕刪)


你看看 10 年的報導...
================================================================
中正大學教授涉貪 1審判10年

【聯合報╱記者曹馥年、姜宜菁/嘉義報導】
2010.07.09 02:30 am

「一定上訴,如果這樣的話全台教授都要被關。」國立中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教授林昭任,一年前因貪汙等罪嫌被起訴,昨天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追繳發還校方,但林昭任大表不滿。

昨天記者致電給他,他得知判決內容後,相當生氣。他說,一定會上訴,因為這些設備都是用在學生身上,沒有不法,隨後掛上電話。校方表示,因為才一審,有上訴的機會,關於是否續聘與公款的部份,等到三審定讞後再做決定。

法院表示,45歲林昭任向廠商購買10萬元以上的儀器,卻請廠商幫忙開立多張金額10萬元以下不等的發票,讓他以耗材的名義核銷,目的就是規避中正大學關於採購程序及財產管理的稽核,貪瀆牟利200多萬元。法院說,林昭任有次請廠商幫忙搬運儀器準備變賣時,正好被嘉義縣調查站抓到,整起事件才曝光。

「我是歸國學人,買設備是給學生用的,由於採購太慢,過程繁雜,所以才用這方法,這是在學術界很普遍的方式。」法院說,林昭任在審判庭上陳述時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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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站應該不會這麼正好吧,是不是布線了很久?

詳情如何我不知道,檢方掌握多少證據我也不知道,不過我不太相信檢方對一個大學教授會以羅織的手法入罪。

npc3t3 wrote:
小弟我目前也正在研究領域. 其實這個領域是非常競爭的,國外的實驗室無論經費與人才都比台灣多很多, 只要進度比別人慢, 你的idea很快就會有人發表, 尤其當你題目是熱門項目時更是如此. 因此當制度如此僵化且不合實際時, 又如何能期望台灣的科研能趕上國外先進國家??...(恕刪)


我也算半個研究單位。
你說的問題我們也都遇到。
但是,老實跟你說,台灣的科研進度趕不上國外,甚至趕不上大陸,跟經費核銷制度沒什麼太大關係。
ChanSP1970 wrote:
如果教授拿研究經費買...(恕刪)

您就別在意Agripina 這位的比喻了~~比喻都是亂七八糟毫無章法,不知所云,不切實際又文不對題!基本上都是拿雞腿比XX!!!以為雞腿有皮,XX也有皮!!所以雞腿就是XX!!根本不知道雞腿有骨頭,XX沒骨頭!!(XX請用豬肉或牛肉帶入!不然會讓人亂想喔)根本沒得比!!只是看報紙或新聞加上他自己沒什麼經歷的經驗就可以侃侃而談了~~話說我在實驗室用加熱板或本生燈煮火鍋!!那加熱板是公用還是私用阿??奇怪會計怎麼會讓我核銷加熱板阿???!!火鍋不夠鹹我還開新的sodium choride或potassium choride (健康考量)調味說!sodium choride或potassium choride 是公用還是私用阿?!怎麼會計也讓我核銷!話說還真的有老師寫計畫寫一台車說(生態研究用,為所上管理,拿鑰匙要登記,出發及回程要記錄里程路,油費可以核銷(還是依照里程)!)!!計畫還真的可以買車說!!真奇怪會計怎麼也給核銷阿!!!???這是公用還是私用阿?現在實驗室旁的廁所有衛生紙,我都不知到我用了是公用還是私用了(還是用自己的好了)?
檢調起訴者,那一個教授被冤枉站出來開記者會?躲在後面找三巨頭在那裡撐腰「學者無辜、外國回來不懂法律」,不懂法律,不懂會計制度,卻懂怎樣貪污拿回扣,知識份子沒風骨,沒勇氣面對錯誤,坐牢吧!去年一堆中小學校長起訴,今年一堆大學教授起訴,台灣教育界的學閥早該清除。

wukon wrote:
不切實際又文不對題!基本上都是拿雞腿比XX!!!以為雞腿有皮,XX也有皮!!...(恕刪)


看到沒有,這就是所謂的研究人員的水準,知道為什麼趕不上國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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