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白木命 wrote:不如抬去總統府...(恕刪) 剛好~~ 叫警方通通抓起來拉去驗尿...家裡出個毒蟲..說不定有參與一份!!我在#119 樓有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幾項條文列出來...基本上如果只是不小心"某處撿到"那包鹽巴..不小心被警察查到..頂多關兩年而已..但是這種東西最好只能自用不宣相送也不宜販賣..至少5到7年起跳!!所以為什麼他要把那包鹽巴吞進去的原因!!警察大人!!!!快把他們全家跟他女友拉去驗尿啦~~~有這麼好的線索不好好利用!!不然我要告你們瀆職!!!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很爽的阿??一個廢渣自殺了還好沒有造成太多社會成本的損失幾個倒楣的警察就麻煩妳們跑幾趟法院 跟法官解釋一下就好!!相信法官應該不會腦殘到去挺一個沒事吞鹽巴吞到自己葛屁的毒犯總之一個廢渣就這樣消失了爽!!
monkeymichel wrote:有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恕刪) 為什麼以前讀書時壞學生會被老師打..因為調皮搗蛋嘛;如果好學生乖乖聽話..老師沒事幹嘛要打他..?現在的情況好像一個常曠課逃學的學生跑去找校長投訴老師打他...(校長回他說:我沒說你是壞學生哦..是你自己行為做得壞學生的樣子!!)反了..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