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學長請進,如果當天你在現場,你會怎麼做?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這些樓上不...(恕刪)


雖然你整天講邏輯,但也請不要鑽牛角尖,各種謬論我看的也不比你少,也不要認為只要提出其他想法就是反對,我對此事判斷中性,黑色和白色中間還有灰色不是嗎?也因為這種灰色的狀況,這棟樓才會蓋這麼高是吧?

此案的情境你可以在心中模擬上千種狀況來支持你的看法,對我而言毫無意義,因為這最終就是流於各說各話。

我可從來沒說不贊成樓主,屋主當下的判斷也可能是對的,他也有足夠的自信及能力可以制服對方,

但不是每個人都是海陸體格,或者,對方也是海陸的呢?! 網路上的留言一面倒的說為了保護家人要把對方制死才是正解,不管是不是嘴砲,是有多少人能在這種狀況下全身而退? 這種留言多了只怕會造成既定印象,讓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竊賊失風殺人的事情不少見,他們為了竊盜身上就算沒刀子也可能有破窗的鈍器,你能空手入白刃還是隔山打牛?

總結還是一句話:
保護"自己"及"家人"才是優先考慮的事,其次才是與歹徒博命。

其它我就不多說了。

加藤老鵰 wrote:
這當然是有可能的,一個無故侵入住宅的人,究竟是打算強盜.強姦.縱火.滅門,天曉得,甚至說沒幹掉他可能招來同夥,讓被害人遭受更大危險,都是可能的.

但是技術上來說,如果要徹底防範這種可能,就必須採最高規格的標準,也就是以是否侵入住宅為唯一考慮,只要未經允許跑進來,就是萬一打死一律免責,不然怎麼扯都扯不完,因為”怎麼知道”的範圍包山包海,一瞬間要屋主判斷對方的意圖,危險性高低,然後採取最適當的反應?強人所難吧.


這樣的立法遇上案件最容易判,警檢只需要確認是否有侵入住宅事實就好了.


呵呵! 我又再自言自語了

這邏輯錯誤很大啊!

如下開始
加藤老鵰 wrote:

這當然是有可能的,一個無故侵入住宅的人,究竟是打算強盜.強姦.縱火.滅門,天曉得,甚至說沒幹掉他可能招來同夥,讓被害人遭受更大危險,都是可能的.

但是技術上來說,如果要徹底防範這種可能,就必須採最高規格的標準,也就是以是否侵入住宅為唯一考慮,只要未經允許跑進來,就是萬一打死一律免責,


承上文,整段話大家不覺得很怪嗎?
因為要避免沒幹掉入侵者遭來更大的危險,所以說"技術上"要防範各種可能,採最高規格,未經允許,一律打死免責....

這跟海陸或一般屋主要不要打沒關係啊,這是兩個命題啊!

一個是當下要不要打,像很多人就是當下不管有沒有法律問題,就一定都是往死裡打.
而有沒有法律問題,是事後才去管的事,即便有或沒有法律問題,當下海陸屋主的選擇判斷及優先順序都不會"法律".

因此搬出法律,有沒有責任,當下各種屋主誰還會去計算打多少算有責任,打多少沒責任?
誰會去管往死裡打有沒有責任?

對! 除非修改立法像美國 (我也不知道美國各州實際法律是如何訂),這樣如何?

警檢確認不都是事後的事情嗎? 跟當下海陸屋主如何判斷何關呢? 這不是兩個不同命題摻再一起混淆嗎? 呵呵!


sean1972 wrote:
雖然你整天講邏輯,但也請不要鑽牛角尖,各種謬論我看的也不比你少,也不要認為只要提出其他想法就是反對,我對此事判斷中性,黑色和白色中間還有灰色不是嗎?也因為這種灰色的狀況,這棟樓才會蓋這麼高是吧?

此案的情境你可以在心中模擬上千種狀況來支持你的看法,對我而言毫無意義,因為這最終就是流於各說各話。

我可從來沒說不贊成樓主,屋主當下的判斷也可能是對的,他也有足夠的自信及能力可以制服對方,

但不是每個人都是海陸體格,或者,對方也是海陸的呢?! 網路上的留言一面倒的說為了保護家人要把對方制死才是正解,不管是不是嘴砲,是有多少人能在這種狀況下全身而退? 這種留言多了只怕會造成既定印象,讓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竊賊失風殺人的事情不少見,他們為了竊盜身上就算沒刀子也可能有破窗的鈍器,你能空手入白刃還是隔山打牛?

總結還是一句話:
保護"自己"及"家人"才是優先考慮的事,其次才是與歹徒博命。

其它我就不多說了。


呵呵! 樓主您都沒爬文歐?

引哥的言不就代表有看過哥的回應內容嗎?


FunX wrote:
如果:
當天是我在現場,勢必,我不可能知道廁所裡面「確定」有人
因此我「一定」會去開那個門,就算套用在我現在的住家也是「一定」

而當,我與歹徒發生正面衝突
在身後不遠處有懷孕老婆的情形之下
「絕對」我會跟他拼命


海陸學長請進,如果當天你在現場,你會怎麼做?


=========================================

sean1972 wrote:
雖然你整天講邏輯,但也請不要鑽牛角尖,各種謬論我看的也不比你少,也不要認為只要提出其他想法就是反對,我對此事判斷中性,黑色和白色中間還有灰色不是嗎?也因為這種灰色的狀況,這棟樓才會蓋這麼高是吧?


1. 呵呵! 哥一點都不鑽牛角尖啊! 鑽的是樓主您及那位老碉樓主啊!

1.1
在那自行假設其他狀況的不就是樓主您及老碉樓主嗎? 不是嗎? 庭院? 搭捷運? 開車? 廚房門? 林柏柏?

其他各種狀控都不是"海陸屋主家的廁所門
其他各種狀況都不是"海陸屋主推開家裡廁所門的那刻"

1.2
那裡有寫說哥說樓主您反對?

1.3
中性判斷可以啊! 各種顏色都可,至少樓主您要用我的回應來繼續回應吧?
人家命題不就精確地說是"海陸屋主家的廁所門"了嗎? 樓主您要設定其他狀況當然可以,故哥才問說"是不是您假設的狀況?" 不對嗎? 您又不接續下去確認!

"所以他老婆在廁所門外又如何呢? 因為是樓主您設定的疑問句,故樓主您要接下去啊!"


=======================================
sean1972 wrote:
此案的情境你可以在心中模擬上千種狀況來支持你的看法,對我而言毫無意義,因為這最終就是流於各說各話。 此案的情境你可以在心中模擬上千種狀況來支持你的看法,對我而言毫無意義,因為這最終就是流於各說各話。


2.
呵呵! 張冠李戴! 哥原先就只再就版論版回應主題"海陸屋主家的廁所門"!

其他上千種的模擬狀況是老碉樓主所提的,如庭院、捷運及開車
以及樓主您所提的,麻煩請先去回應150F,因要提出其他狀況的是樓主您啊,您要怎麼說誰知道啊? 您要自己去完成自己所設定的假設情況啊? 不是嗎? 呵呵!

=======================================
sean1972 wrote:
我可從來沒說不贊成樓主,屋主當下的判斷也可能是對的,他也有足夠的自信及能力可以制服對方,

3. 就版論版納就好啦! 那樓主您所提的其他假設狀況,您要自行去完成論述啊! 不是嗎?

=======================================
sean1972 wrote:
但不是每個人都是海陸體格,或者,對方也是海陸的呢?! 網路上的留言一面倒的說為了保護家人要把對方制死才是正解,,

4. 呵呵! 那您打的是老碉樓主! 就是老碉樓主他從一開始就說要一視同仁院子撿球也要打.
人家明明再問的是"海陸屋主家的廁所門",他要不當類比到各種狀況...那您去問他好了!

4.1
而哥在前面就說了評估,要是推開廁所門的是小蘿莉您要她怎麼跟竊賊拚啊?

Johnny_depp wrote:
46F
這樓主就有所不知了,還要加一個衡量自身技能


Johnny_depp wrote:
52F

海陸屋主當下評估自身條間及當時狀況,我也說了海陸屋主可以選擇是否先問候如下情況

屋主回到家進廁所發現有人: 情急下
海陸屋主: 你是林伯伯嗎?
竊賊說:e04!
海陸屋主又問: 不是林伯伯,那是張爺爺嗎?
竊賊說:e04!
海陸屋主又問: 歐! 都不是,那是李小弟嗎?
竊賊說:e04!
海陸屋主說: 我都猜不出你是誰,你自我介紹一下好了,來坐! 喝杯茶! 老婆! 去燒壺水! 有客人來!


4.2 人家不就是在問"海陸學長"請進了嗎? 您都沒爬文歐? 連主題都沒看?

sean1972 wrote:
不管是不是嘴砲,是有多少人能在這種狀況下全身而退? 這種留言多了只怕會造成既定印象,讓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呵呵! 太妙了! 還擔心造成"既定印象"! 讓人高估自己的能力? 這個不是開版樓主的命題"海陸學者請進啊!"

這是另外一個命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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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哥真的看不懂樓主您引我言要反對我言論的點在那? 完全看不出來啊!
可以再回去從頭將要引我言反對我的論述再說清楚一點好嗎? 呵呵!
sean1972 wrote:
雖然你整天講邏輯,但...(恕刪)


你說保護"自己"及"家人"才是優先考慮的事,其次才是與歹徒搏命。
這就是你對於此討論帖的盲點所在
你把保護"自己"及"家人"與歹徒搏命
分成兩件事
樓主此討論帖問的就是海陸學長會怎樣做
為何你在此討論帖會看到一面倒的支持往死裡打?
因為對殺人技術超強的海陸來說
與歹徒搏命保護"自己"及"家人"是同一件事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樓主您都沒...(恕刪)


所以說啊,你習慣拆解別人的言語,然後去依照自己的想像來解讀。

我打老雕啊,很奇怪嗎? 我也沒贊成他這種極端的說法, 不過,他很明顯的用反諷的方式來表達,你還當真,不是理解能力不足,就是如同我所說的鑽牛角尖罷了,邏輯不是這樣玩的,當我懂的時候,我很容易設計針對你的牛角尖特性來牽著你鼻子走。一般生活不能這樣搞的,別人在反諷,但你在跟據他的內容劃靶,就是很基本的錯誤。

就像你引述我的內容一樣,我告訴你,我的結論只有一個,前面已說就不贅言。

要多針對命題的細節到什麼程度?! 我不知道網路發言嚴格成這樣,那我問你,你海陸退伍的嗎?米蟲海陸退伍的嗎? 如果不是,那你連進來討論的資格都沒有,因為版主寫海陸學長請進,不是嗎?

是的,我不見得想法和你一致,但我提出一個還算完整的論述,請問你呢?針對這件事你除了玩玩別人的文字之外,有自己的想法嗎?可以請教一下嗎?

對了,你不是海陸學長的話,就別說了。
留級的米蟲 wrote:
你說保護"自己"及"...(恕刪)


你去看看我上上篇的留言,和你所說的並無二致,謝謝你贊同我的說法。
sean1972 wrote:
你去看看我上上篇的留...(恕刪)


我有看過你的上上篇啊
我在154樓是點出為何你會在這討論帖裡看到一面倒支持往死裡打的原因
我在146樓就有說不同的屋主有不同的合適方法
倒是你在147樓對我的回文挺酸的

留級的米蟲 wrote:
我有看過你的上上篇啊...(恕刪)


沒詳細統計,但粗估有7成五以上的回文是這樣的,至於這算不算一面倒,每個人想法不同,對我而言就是了。

其實我看到你寫包龍星感覺也挺酸的(笑),網路嘛,酸來酸去正常。不要太在意,你真的還是不舒服的話,我向你說聲抱歉。

綜言之,我們又不是當事人,這事怎麼處理也沒一個準,但我認為至少不要造成有些人做出超越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才是比較負責任的發言。

你說是不是?


sean1972 wrote:
所以說啊,你習慣拆解別人的言語,然後去依照自己的想像來解讀。

我打老雕啊,很奇怪嗎? 我也沒贊成他這種極端的說法, 不過,他很明顯的用反諷的方式來表達,你還當真,不是理解能力不足,就是如同我所說的鑽牛角尖罷了,邏輯不是這樣玩的,當我懂的時候,我很容易設計針對你的牛角尖特性來牽著你鼻子走。一般生活不能這樣搞的,別人在反諷,但你在跟據他的內容劃靶,就是很基本的錯誤。

就像你引述我的內容一樣,我告訴你,我的結論只有一個,前面已說就不贅言。

要多針對命題的細節到什麼程度?! 我不知道網路發言嚴格成這樣,那我問你,你海陸退伍的嗎?米蟲海陸退伍的嗎? 如果不是,那你連進來討論的資格都沒有,因為版主寫海陸學長請進,不是嗎?

是的,我不見得想法和你一致,但我提出一個還算完整的論述,請問你呢?針對這件事你除了玩玩別人的文字之外,有自己的想法嗎?可以請教一下嗎?


sean1972 wrote:
所以說啊,你習慣拆解別人的言語,然後去依照自己的想像來解讀。

1
呵呵! 這跟拆解不拆解沒關係啊,這也跟我的想像也沒關係啊,因樓主您說的不清不楚,哥跟本無法解讀,故才用疑問句詢問樓主您自行設定的假設條件自己要補完啊? 您不能說還在釐清問題階段,就做出如述逃避的回應啊..

樓主您都沒看文啊? 麻煩請在回到150F 去將樓主您自行設定的假設條件去補完吧!

您要補完,我們才可接下去啊,故目前哥都還沒拆解任何人的言語及還沒開始想像更遑論說解讀了? 問題還不清不楚的啊!




sean1972 wrote:
我打老雕啊,很奇怪嗎? 我也沒贊成他這種極端的說法


呵呵! 更爆笑了! 如果樓主您是要打老碉樓主,那為什麼要引我言呢?
若您沒贊成他的極端說法,那去引他言回應他啊.

Johnny_depp wrote:



==================================================
sean1972 wrote:
不過,他很明顯的用反諷的方式來表達,你還當真,不是理解能力不足,就是如同我所說的鑽牛角尖罷了,



樓主您都沒爬文啊? 這些都不知講過幾遍了!
真心建議樓主您再去從頭爬文一下吧,會不會您要打老碉卻搞錯對象了? 呵呵!

Johnny_depp wrote:
47F
第五,老雕樓主你要類比或滑坡可要舉例適當啊... 不當類比是嘴砲界最初階的錯誤...


Johnny_depp wrote:
49F
如果要不當類比到原新聞案件的海陸屋主來看


Johnny_depp wrote:
55F
要不要問候是反諷你提的建議啊,廁所門我的立場是死裡打

就我嘴砲經驗,老碉樓主已經進入鬼打牆的迴圈了!

等下會不斷的斷章取義、假設立場,這樣迴圈不斷的重複!


Johnny_depp wrote:
59F
呵呵! 這種嘴砲太簡單了,老雕樓主從一開始只是在玩稻草人遊戲,不斷用反對案例及假定情況來攻擊他人也就是這棟樓的大部分人的立場.


老雕老主只是在打一個反對立場的論點,或者從各樓論述者中的論點斷章取義出各個點或論述來回應,但是沒有提出一個自己真正的論點在此事件上.

然後不斷的不當類比在出門在外的案例或捷運上的案例,不當類比的不倫不類!


Johnny_depp wrote:
64F
加藤老鵰 wrote:
來函照登,以示雅量,是為反對而反對還是藉由反詰提醒不足,這也是個人判斷了.


這還不簡單! 這種嘴砲大家都會用,每個嘴砲專家都是醒世者,那老雕樓主的意見是什麼啊?

還推而廣之道捷運或出門在外....


Johnny_depp wrote:
73F
哥只看到老碉樓主不斷地用不當類比或滑坡謬誤或斷章取義在那發著不著邊際空洞的回應,難道這就是老碉樓主你所說的"論點"嗎? 是嗎? 如是的話,請表達是! 如不是的話,請在另指出你所說的"論點"在哪.


Johnny_depp wrote:
77F
有人回應,你就來個反諷揶揄,然後哥在反反諷耶於老雕你...無限循環下去嗎? 呵呵!


Johnny_depp wrote:
82F
唉呦! 哥當然不明白吧,老碉樓主您從頭到尾都在搞那種反諷、斷章取義,誰看的懂啊..

為什麼所有案例都等於"海陸屋主家的廁所門"呢?

提出不當類比的都是老碉樓主您,要解釋為什麼會不當類比,只能老碉樓主您自己用主觀論點來說明了.

這個哥看老碉樓主您可非常有耐心的不斷在不當類比,


Johnny_depp wrote: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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