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yean wrote:薑是老的辣輸了輸了...(恕刪) 你沒養老人,你上下三代包括你自己都養不起!你用到的教育、交通建設、醫療資源,還有保護你的國軍、警察,你以為都是免費的?這都是用錢堆起來的。你用到現在算起帳來,應該都還是負值,在你把帳付清前,別說你養任何毛東西!
傲笑憐 wrote:雖然那位強調消費稅...(恕刪) ----------------不是這麼說歐統一發票裡的稅是課在最終消費者身上,也就是消費稅的本質,是後來才發展出來的稅的初始觀念---因為政府運行,所以大家才能活下來,所以大家要交錢養政府,而賺得多的就多承擔一點也就是不管東西方,稅的起源都是針對所得課稅(因為你之所以能賺到錢一部分要歸功於政府,這就是稅務官提出的理由)ex.所得稅,營利所得,股利所得....反正你只要賺錢,政府就會想辦法挖你的錢接著,政府是個吸血的組織,光吸所得開始覺得不滿足了於是出現了針對特定事項的使用稅ex.鹽稅,關稅到了近代,政府仍舊不改是個吸血組織的本質現代政府根據過去的歷史,所以一建國的時候就同時課所得跟特定事項的使用稅(因為每次一加徵稅一定會引起反彈,所以政府對徵稅這東西通常一開始就會課好課滿)但是政府就是永遠都未不飽的吸血蟲(預算制度的原因,各部門不消化預算,未來就會被扣預算)你給政府100,它一定會用光100,絕對不會想說今年用不到,就把銭省下來,所以,即使同時課所得跟特定事項的使用稅原本夠用,也會被政府這吸血蟲亂花到不夠用不夠用時,就開始想從人民身上再挖錢於是就出現了消費稅的形態政府稅務官提出這想法被狂轟,因為消費稅根本不符合有賺錢課稅跟特定事項的使用的原本稅務原則,而消費稅---人民一消費就要付政府錢,這個說法讓人民感到極其憤怒,因為政府原本說"你之所以能賺到錢要歸功於政府,所以課稅合理","你使用特別的東西,政府在這裡幫了你,使用者付費,所以課稅合理"....但是我消費關你政府屁事,你課啥稅?於是政府就拿出了一個新理由----消費稅可以減少貧富差距,富人消費大,被多課,這樣就可以減少貧富差距很多窮人一聽,可以挖富人的錢,由於仇富,覺得很開心,就同意被課消費稅台灣並不是率先課消費稅的所以政府怕課消費稅引起反彈故意用營業稅這名詞讓消費者誤以為這些稅是課在營業者身上,是為了要誤導民眾,減少反彈而且消費稅是透過轉嫁,把稅金附加在售價上,並不是從消費者手中直接拿錢所以,事實上很多人的確誤認為營業稅是課在營業者身上
狗子2008 wrote:平生無大志,就喜歡...(恕刪) 你貼這個沒用... 上面繳9000的不見得看得懂。至少幫忙畫個重點,再稍微解釋一下重點的意義。不然她看不懂,又以為自己在養老人,很吃虧又很委屈。
Molonlabe wrote:你貼這個沒用......(恕刪) 所謂退稅,說穿了就是高收入分期繳稅,財政部也擔心高所得跑路,收不到稅,每月會從所得中先扣一些,等報稅時納稅人提出扣除額之後,實際應繳多少再多退少補!一般都是高所得才需要,如果是5%稅率,只繳9千元的稅,也沒必要每個月先扣幾百元。所以很多人聽到有錢人不但不用繳稅,還退稅,就以為有錢人不用繳稅,其實是錯的。台灣不繳所得稅及繳5%所得稅佔總人口8成納5%稅率的民眾平均稅金9千元左右扣除政府每月負担的勞健保,有的家人還領各種津貼,老人津貼、殘障津貼,實值沒納稅,而繳40%最高稅率的人只佔人口不到1%但繳了所得稅總額的一半,我工作快三十年,這期間有繳過20%、12%、及5%稅,總覺得 得之於人太多,對社會國家貢獻有限,至於養公務員、養老人,這話我說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