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a2k wrote:如題!李眉蓁為論...(恕刪) 華人世界最常出現的批判工具就是xxx事件、某某某怎樣做,讓父母師長怎麼教育下一代?然後站上道德制高點(假象)事實上,怎麼教育(或者說引導)小孩,根本不需要那些外部的東西,自己心中有一把尺,明辨事實、多看好書、看重常識就好。會用類似父母師長怎麼教育下一代這種當起手勢掀起輿論操作的,居心通常不良。
freedomhome wrote:我為什麼要花時間去教一個連法律常識都不懂的人?傻了嗎?你不懂法律是你的事情你又一次告訴大家你連法律中的誹謗都不懂但我不會教你的 連一個法條都引不出來的人,竟然可以說別人不懂法律?你這種法律常識,我們真的是不敢受教。
turtlins wrote:連一個法條都引不出來的人,竟然可以說別人不懂法律?你這種法律常識,我們真的是不敢受教。 他有引用法條啦,只是他在115樓第一個引用的法條【學位授予法第17條】是我最先在66樓就先引用【學位授予法第17條】當時他在67樓馬上對我使出連續技【完全不懂法律】【連法律的基礎都不懂】【自說自話自以為是自我羞辱習慣】 結果他在115樓卻引用我最先引用的【學位授予法第17條】很有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