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照中的女主角~值得同情嗎?


TimSmith wrote:
其實應該把這60人分...(恕刪)

為了一個我不怎麼注意的事情卡提諾被河蟹了
原來我們國家也搞共產黨那套

lgidek wrote:
為了一個我不怎麼注意...(恕刪)

問題是....檢調單位還一直發出{關鍵字}.....這樣不會讓人覺得很矛盾嗎?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去夜店 被人有機會撿屍體回去 好女人..?

看樣子一整個歡樂 完全看不出被迷姦的樣子

道德面有嚴重瑕疵 法律層面 要定罪似乎很難

看過影片的 很難跟迷姦扯上邊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小弟預測...這次的檢調單位會大輸律師團!!!!
千金之子,不死於市。!!!此非空言也!!!!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沒辦法
警察抓不到李60
搞到後來人家自己投案多沒面子

只要找老百姓開開刀耍一下雄風(卡提諾)
總要有人當出氣筒吧
在我的心中只有卡提諾論壇值的同情~

no13 wrote:
在我的心中只有卡提諾論壇值的同情~...(恕刪)


原來如此..
害我沒辦法上去看圖....
10w400 wrote:

千年之夢 wrote:
結論:去夜店不找伴,酒醉被人扛回家,真的不用為自己負點責任嗎?



還好你不是律師

以你的結論 男生喝個爛醉被壯漢抱回家肛肛好也只是剛剛好對吧 這種論點成立的話 你就會看到每個強x犯在法庭上證證有詞的說: "那個被我性侵的女/男生 該付一部份或全部的責任 因為她/他 [喝醉]/[穿的太辣]/...[X] 引誘我犯罪 (X=其他瞎理由)". 這種論點根本是變相地支持性侵.

另外 有沒下藥根本無所謂. 難道每個被性侵的受害者都是被下藥? 難不成對一個喝到醉的不省人事的女生上下其手 她沒反擊或say no 就是自願的?


他說的不是法律(法條)的責任呀!!聽說法律叫最低標準

整株好好長到領身分證了還尿褲子,這不是妳爸媽或別人的"責任"呀!!

為您多翻一次日曆,超確定"世界大同"還沒到,大家都要告誡親人...子曰:危邦不入!!

所以就算是男的被桶菊花,事後看他去的都是"高危險區",卻要嚷嚷大叫社會對不起他,很遺憾,除了司法還他,其餘...愛莫能助耶

新聞這件,"常識"上都是"高手雲集"地點,女人敢去、敢跟回家、敢放膽屍化,小弟(拱手)佩服。

您發這篇,目的練打字應該剛好

==========================補充一點===========================
您說的最後一段
"...難道每個被性侵的受害者都是被下藥? 難不成對一個喝到醉的不省人事的女生上下其手 她沒反擊或say no 就是自願的?"


請接受在下認同與讚嘆!!希望您不遺力鞭策檢察單位做到"絲毫勿縱"...

目前最刺眼的,莫過於合意到一半反悔跟事後細故反咬,把他(她)們都揭出來!!

至少"天眼通"存在這件事,會讓更多人對天理有信任!





S7788251 wrote:
.發文要有同情心!如果照片裡面有出現跟樓有關係的人那該不該同情!..(恕刪)

我家族沒有這麼拜金,沒道德感的人,為了錢去貼富少,然後也不知是故意還是無意被偷拍的,基本上既然是為了錢跟這些人在一起的,沒什麼好同情的,同情心??想想,道德感更重要,道德被這些富少,演藝圈的人給搞壞了,社會風氣淫亂,造成的傷害更大!
值不值得同情我是不知道,

只是好怪為何會那麼剛好兩人會單獨在房間,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