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cme173 wrote:
但這整件再我看來還是有銀行欺瞞欲貸款人的地方
要不然金管會幹嘛介入呢!?
就是這種欺騙人而得利的做法,跟那些無良生意人的一樣.
如果,銀行真的完美無缺點.到可完全不用還錢.
不用理會那位單親媽媽.幹嘛還去登門拜訪?!
往另一個角度來看,
如果銀行有不法,有涉及欺瞞, 金管會直接就發文開罰,勒令糾正了,
還要弄什麼官樣文章,還用什麼道德勸說,請銀行去和單親媽媽協商什麼?
各行各業,在外從商的,誰不知道民不與官鬥這個道理?
銀行可以不買金管會的帳嗎? 給你幾次大規模的金檢,
人力與物力成本,就不是這39萬元可以彌補的.
標題聳動,用上 "單親媽媽標得兇宅,儲蓄泡湯"的字眼,媒體起哄,
讓大眾認為是弱勢被欺.
投標者自己是外行人,去投標法拍屋,都不用細讀遊戲規則?
三拍沒人要的物件,自己以為撿到大便宜,結果撿了大白鯊.
法拍屋得標七天要繳清餘款,這位單親媽媽竟認為自己有 "實力"
讓銀行七天可以代她墊款, 事後再轉貸款?
所以不用事先去銀行問有沒有願意替她墊款,再把基本房貸條件問清楚?
等到得標才上銀行問貸款,她也太看得起自己了.
一般正常的房貸都沒有這樣快,一週就完成所有程序,撥款完成.
如果同樣事件的當事人不是這位 "單親媽媽",而是一位房市投資客,
還能得到媒體關注嗎? 社會大眾還會認為是銀行有錯嗎?
沒了媒體關注,金管會還會道德勸說嗎?
恐怕人人都會說投資客活該,自己不事先做功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