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泉崗機場警匪槍戰2人中槍送醫

rexjian wrote:
所以在那邊高喊「他沒...(恕刪)


喊沒子彈的那個是錄影片的路人啦啦
電視台有採訪他

我在想他喊沒子彈了的用意是要趴在那邊抖的鄉民趕快爬起來烙跑吧XD


最新檢察官初步調查結果
清泉崗機場駁火1死 檢初認:警正當防衛


rexjian wrote:
所以在那邊高喊「他沒...(恕刪)


抱歉,我的理解能力不太足夠.想請問你想表達的意思和訴求是什麼?

討論越多,感覺回答者好像都是現場目擊者,能清楚來龍去脈.

一邊說媒體發布的訊息不可考,一方面卻引用媒體的訊息來討論事件.


取締未載安全帽,,,何故引發"躁鬱症"患者怎麼大的反應?

按新聞敍述,,,去清泉崗機場前,,爸爸是要帶女兒去找"親戚朋友"的,為什麼目的去找呢?(假設是借錢)
,,,沒找到親戚朋友(借不到錢),躁鬱症爸爸的負面情緒被引發,,,說了一句"去清泉崗坐飛機"(這句話像是做爸爸的要在女兒面前要點尊嚴的,鄉下地方坐飛機是件大事),,,結果到了清泉崗機場被警察取締未載安全帽,,,這下子躁鬱症完全被引爆,,1、借不到錢又要被罰錢。2、做爸爸的尊嚴當場被警察打臉。,,,負面情緒完全爆發,,

這是一件在社會角落一連串的巧合湊在一起造成的悲劇,,,,人和人之間需要更多的同理心,用不同方式來處理個案,,也許可以避免對這個已經失去互信與禮貌的社會又一次的傷害。

對警察的處理,在"標準作業程序"上是沒有問題,,,沒理由苛責執法人員
只希望未來在"標準作業程序"中加入幾項"情緖穩定度"測試的問題,,,然後再判斷要以什麼方式來執法。
這樣也是執法人員自保的方式。



caraxist wrote:
這是一件在社會角落一連串的巧合湊在一起造成的悲劇,,,,人和人之間需要更多的同理心,用不同方式來處理個案,,也許可以避免對這個已經失去互信與禮貌的社會又一次的傷害。


奪警槍引發槍戰的張姓男子,有過自殘舉動,案發前曾毆打女兒老師,鄰居認為他可能是離婚不久又失業,情緒壓力鍋炸開,才衍生極端的憾事。
在神岡區租屋的張姓男子,幾年前娶了越南配偶後,育有一女。當地里長說,張的家庭符合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但一直不送件,半年前,他因家暴案,其妻提出離婚,最近張又被送貨公司開除,情緒極不穩定。

幾天前,張酒後敲破超商玻璃,又到附近小吃店鬧事,甚至連母親向他要餐費,他不給錢,還對母親拳打腳踢。


一名曾與張分租的房客說,半夜曾被張叫醒,不明就理打一頓,後來很多房客不堪其擾,紛紛搬家。

據了解,昨天上午,女童沒到校上課,國小主任家訪關心,並對張說,「小朋友不上學要請假」,沒想到張回嗆「要請沙小假」,並突然朝主任猛揮。

這位主任被嚇一大跳,不斷提手回擋,但張從房內追打到房外,口中不斷咒罵,主任只好離開,後來發現衣服沾滿血跡,但自己僅手臂挫傷並無傷口,因此判斷,張可能有自殘行為,馬上報警,並將女童家庭申報列為「高風險」,沒想到下午就出事了。

======================================================================================

簡單說
警察不是神,他沒辦法在開單前就知道被開單人的生理或是心裡的情況
警察只是單在執行他的責任而已
我承認我很無聊的看了幾樓
發現這個世界真的是無奇不有
一樣米養百樣人,悲哀
衣不合身,兩眼發昏,八成招搖撞騙到處混
這是繼"事發就來不及了!日籍女遭2男扛走 員警見狀掏槍阻撿屍"的案例之後,
又一個警察缺乏配備"非致命性武器"的實際例子,

在現行的配備條件下,
如果對方不聽從制止命令逕自離開或直接攻擊警察,
警察只有有限的幾個選擇: 1. 肉身阻擋、肉搏制伏 2.警棍 3.使用手槍

肉搏與使用警棍都是屬於近迫型制止或防衛武力,但警察本身容易受傷,也容易被奪槍。
使用手槍為中長距離武力,但使用限制多,使用後果大,警察用槍時心理壓力較大。警察也容易因實施第一槍對空警告時被趁機攻擊,搶奪槍枝,可能造成警察傷亡。

這漏洞在於:不用槍近身肉搏容易被奪槍;用槍時常要先對空鳴槍警告,也容易被趁機奪槍

我想在當時警察只是想鳴槍示警,
而不是感覺被威脅到生命,
所以一開始並不直接開槍射人,
所以歹徒便趁機偷襲、扭打、奪槍。

如果有像Taser X26電擊槍(不是電擊棒)這樣多一個配備可以選擇的話,
可以有強大制止力,又沒有生命危險流血,也不用近身擒拿肉搏,中距離,不用擔心流彈傷到無辜,
第一時間就可以對準歹徒,
而不是被趁機偷襲奪槍,
大幅降低警察與歹徒的傷亡數字,
減少社會悲劇,
這樣是不是能給警察多一點選擇空間呢?
近迫距離與中長距離之間應該多個中短距離的武器選擇。

其實捷運警察也應該全面配備這樣的裝備,
就不會發生帶長槍巡邏的怪事,
捷運人這麼多,
警察很不好開槍吧,
應該都很怕流彈傷及無辜,
到時上法院可是要自己單獨面對後果的,
長官可不會幫忙擔。
Taser Drops Attacker - Future Weapons

rexjian wrote:
所以在那邊高喊「他沒...(恕刪)


我想反應的是警察可以對持槍有攻擊行為的歹徒開槍
至於警察要打中身體哪個部位要看警察的技術
警察要上前抓人得先確保本身不會有危險之虞才動作
而不是猜測歹徒沒子彈就上前抓人
至於要怎樣確保歹徒不會在有攻擊行為及意圖
相信板上很多高手會說明
.
影片中看得出來歹徒是有攻擊行為的
警察還擊是依法行事,除非影片中歹徒丟槍舉手投降
警察還開槍打死人,那就是警察的過失,不過這是台灣的情況
在美國,就算丟槍投降,只要警察認為歹徒還是有攻擊行為照樣能開槍


擎天神 wrote:
這是繼"事發就來不及...(恕刪)


幫補一個TASER案例


夏威夷茂伊島警察遇到屁孩挑釁
仔細看腰間左右各配一把槍
右邊應該是裝實彈的槍
左邊是電擊槍
移動中左手拔槍瞄準射擊
然後小屁孩被電到那一瞬間全身伸直仆街XD

這東西國內很多保全公司有購置了
不過警察想買跟買了敢不敢用,還得要高層頭腦轉的過去才行
先別講這種探針會釘進人體的電擊槍了
光是之前研擬採購辣椒水就被政客批鬥成警察國家要用來對付人民XD
這件案子,在還沒到貼身肉搏的距離前,
如果有辣椒水甚至是MACE那種發泡型噴劑可以用,結果或許會不一樣。
Trombone8962 wrote:
員警出勤使用子彈均為...(恕刪)



這位板友您提到美國員警的槍械規定時 有沒有考慮到美國某些州 人民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枝的?
就算美國法院最後判定警方無罪 但是也引發美國社會上許多爭議 甚至暴動 還導致幾名無辜的員警被報復性的槍殺,實在無須一天到晚拿美國法律來替台灣警方解釋他的適法性!


另外您提到相關的槍械條例 嫌犯手上已經握有警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了 被當場擊斃
可能是避免不了的下場 不過您是內行人 新聞畫面中並無往來的車輛 相信機場週遭人員的疏散也做的差不多了吧?清水分局和清泉派出所的優勢警力應該也到位了 小弟不明白一個若大機場出入口 並沒有攝影器材可以釐清還原事發的過程 令人匪夷所思,就時間上來說嫌犯開槍到被擊斃的新聞畫面只有短短的幾十秒 如果從員警盤查到完成佈署對峙的這段時間中 警方和嫌犯有何作為?嫌犯騎乘的機車放置在外上頭還掛著安全帽 實在不明白這台機車是嫌犯自己停的 還是案發後被移置的 有人說 他騎著機車繞過大半個台中市去借錢 真不明白他為何到機場要脫安全帽找航警PK ,這諸多疑點可能要隨著張嫌身分卑微患又有躁鬱症 在這冷漠的社會裡石沈大海了!



boy2005 wrote:
這位板友您提到美國員...(恕刪)


美國人民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枝的 不代表美國人民可以搶奪警察槍枝 還沒聽過搶奪警察槍枝後被射殺引發人民暴動,不然你跟我說哪一位?

這諸多疑點不代表就可以搶奪警察槍枝射殺警察 打老母打校方人員 難道被打的活該,不知是誰比較冷漠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