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爭路權車友怒:為何台灣不能?

其實我建議重機車友要自我設定騎乘範圍,比較能凝聚國人共識。
首先不要提國一跟國三,這爭議太大,其次,東西向車流輛小的可以開放,例如目前政府考慮的國四跟國八試辦。如果試辦成效良好,其他國道在車流量很小的情況下,可以開放,例如平日的國六,甚至平日白天的嘉義雲林段南北向國道。換言之,在車流量小的時段路段,可以讓重機上道。如果要全面開放,這爭議沒完沒了。

AIR FORCE wrote:
重機上國道根本沒違法,如果不是交通部強行禁止,怎麼會有違規的問題?...(恕刪)

AIR FORCE wrote:
重機的訴求是把"原有的權利"還給他們
立法三讀通過的只有550cc以上的機車
我騎黃牌不能上國道我不會靠妖,因為沒有法源支持!...(恕刪)


請教閣下您的法源為何?

依小弟的認知,重機上國道的行政權還是在交通部.交通部沒有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重機騎上國道是違法的.如有錯誤敬請指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規定: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對於開放重機上國道,個人保持中立

但想瞬間增加國道交通事故率
且提高愛飆車又講幹話的重機騎士快速死亡的方法
就是立刻開放重機上國道



自己開車上快速道路每次看到重機就要趕快讓它
因為都怕被他們撞到
台灣法規會講「情」,被重機撞可能還要道義上賠償
開放後我應該會儘量少開車


在台灣,能不能開放根本都搞錯方向了
提高「台灣人遵守交通規則的文化道德水平」才是重點吧

不過也沒差啦
開放重機上國道的同時
就能天天在新聞播報看到各種不同的重機車禍
還能增加新聞台的收視率
也算是雙贏的政策.......
po騎乘 開車優良的影片跟學校選優良學生, 選舉相似像,表面上乖寶寶私底下又是另外一個回事。 誰會把醜事放上檯面。
比飆車,重機輕易就完勝白牌機車,因為不過癮,就想上國道找一般汽車比劃一下才有成就感‧
Speed Wick wrote:
四輪違規成性,可以上國道
重機違規卻不能上國道
請問標準是什麼?
四輪酒駕平均一天殺一人
依然享有路權
重機呢?

我們不談重機族群、汽車族群,
光講國人的駕駛水準就好。

騎重機的人大多也都有開車吧,
姑且不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
國人在道路使用上的水準就不高,
雖然還比中國好些,
但還是水準不高。

沒看到警察、沒測速照相就順理成章超速,
紅燈路口沒人就直接闖了,
每天都看得到闖紅燈、逆向行駛,
各種粗心大意危險駕駛、
各種貪圖方便搶一時之快。

更多是騎機車載小孩的媽媽就直接示範闖紅燈給孩子看,
這樣的駕駛水準會繼續延續到下一代。

開車的沒打方向燈就不少了,
騎機車的更少打方向燈,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覺得自己車小影響不到別人,
認為是小過而輕易為之。

還有台灣人很聰明,
知道下交流道到前面一點排隊比較快,
所以到快下交流道才要插隊進去。
平交道前等火車過,
會自動跑到沒人的逆向車道去排隊,
就可以自己早一點過平交道。
三線道就排成四排、
直走車看轉彎車道沒人排就去佔據非自己使用的車道、
高速公路上頻繁變換車道不停超車還認為這是技術好。

尤其是職業駕駛們駕駛水準更是低,
幾次搭計程車,
司機看到前面乖乖排隊等著的駕駛,
還碎念著"這個人會不會開車阿!"隨即違規插隊過去。

是這樣的國人駕駛水準,
只看自己的得失而不顧全體用路人的利益,
讓全體國人不能駕駛重機上國道。
而不是重機駕駛們不能上國道!!
其實我的真實身分,是個詩人!!
四輪上國道八成是為了生活,大重機欲上國道九成是想玩樂。

景氣不好謀生困難,騎士們有得玩就好,體諒一下別再來亂!
AIR FORCE wrote:
2011 年由立法院通過三讀修正,也由總統公告正式實施

其它的懶的講了


你懶得講我來幫你說
.............................
法院院會在11月8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可比照小型汽車。

依現行規定,修法後,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人只要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就能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但法條中也提到,交通部可規定550cc大型重機在規劃試辦期間行駛高速公路不得載人。而原本的規定是汽缸排氣量550cc(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未依公告允許的路段、時間,或未依規定負載人員或物品、戴安全帽行駛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6000元罰鍰。

修正條文規定,250cc以上所有大型重機適用小型汽車行駛及處罰規定。行駛路權將可比照小型汽車,包括不用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及快速道路等。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

當初本來就是“有條件開放”,不是“無條件開放”,
立法院丟給交通部決定哪個路段可以跑,交通部沒公告嗎?那請問這樣交通部是違法在哪裡?
交通部若真違法你們可以上法院告交通部瀆職阿!
大家不必吵了。交通部今天同意試辦了!

新聞出處

AIR FORCE wrote:
.
.
交通部不開放是因為重機觀感不佳,汽車能上國道是因為觀感良好?
.(恕刪)


當然不是阿!
重機不上國道對台灣不會有任何影響
但四輪不上國道......你試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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