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阿樹 wrote:
看你回這句大概能猜出來目前最能拿來鬼扯的法遵從車已經幫不了你囉
那你來說說看,連東西都不會做,是要用什麼依據、什麼標準來立法?當然就是抄啊。
還是學你一樣用掰的?要掰也要常識夠,別像88風災掰個32噸的直升機啊!這就好笑嚕。
笨阿樹 wrote:
別想轉移焦點阿,立甚麼法捷運機電系統也不會變成日系的(大部分不是,環狀線雖然是買歐系的,但算他是吧)
捷運是蓋在都會區運輸旅客的,定義這個需要會做捷運才能定義嗎???
要鬼扯哪能跟你比阿,掰不出捷運機電是日系/輕便車是第一條捷運就開始扯這些
笨阿樹 wrote:
捷運是蓋在都會區運輸旅客的,定義這個需要會做捷運才能定義嗎???
要鬼扯哪能跟你比阿,掰不出捷運機電是日系/輕便車是第一條捷運就開始扯這些



登卡普 wrote:
看你會說出這種天才的言論,就百分之百肯定你不是普通人!
你的想法絕對不是老百姓的思維而已,是啊!只是定義而已嘛,沒啥大不了啊!真是簡單啊!
登卡普 wrote:
我就簡單請教你,運輸旅客很簡單喔?請問你的月台要蓋多高?90、100、110、120、130公分?
這月台要蓋多高,再給你100顆腦袋你也想不出個毛,因為你不會做車子,連車子有多高都不知道,
請問你怎麼做月台?尺寸不符是想要摔死人?還是想撞死人?好個大言不慚只是定義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