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殺人嫌犯自由乘坐飛機去台灣真是匪夷所思



yishen13 wrote:
1.)雖嫌犯自白預謀犯案但罪證不足,犯罪主體與事證都不在香港無法取證,無法起訴. 自願投案是嫌犯提出的,香港政府有要求嗎?出處?
2.)當然要先辦簽證阿,沒簽證連飛機都上不了. 當然是下飛機才能逮捕,或是國籍飛機上也能逮捕,沒有國際形象問題.
3.)香港政府有要求嗎?這個消息的出處在哪?
4.)沒有的事,有啥可笑?
5.)送中條例只是規定香港關台灣甚麼事? 如何喪權辱國? 香港要送通緝犯到台灣也要台灣先跟他申請,你不申請就沒有矮化的問題.
6.)因為一個香港奉行一個中國原則. 簡單講他們不認中華民國目前又沒有九二共識的默契怎麼簽?


1.)台灣司法單位聯繫香港司法單位,願意將台灣的取證交給香港司法單位
但香港司法單位不回應。
嫌犯在家嘟囔著自願投案,會有人知道嗎?絕對是有人勸說(據說是牧師),才會有人對外安排發表。
是誰安排我真的不知道,但是不相信一個牧師能搞這樣大的排場。
2.)一個香港籍的通輯犯辦理一般台灣旅遊簽證,還要讓他通過?
3.)陸委會新聞稿指出:港府先是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管轄權,又漠視台灣提出的請求 ,
刻意拖延時間,不肯將嫌犯移交,甚至"公然主張讓嫌犯自行搭機前來台灣"
完全無視同一班機旅客的安全,只為達成讓嫌犯「自首」的政治目的及安排,
(台灣多家新聞,都是這樣引述陸委會新聞稿的說法)
4.)所以陸委會稱 "港府公然主張嫌犯自行搭機前來台灣",這句話若是假的,表示陸委會公然說謊
是真的,港府這作法難道不可笑
5.)送中條例內容,是將中共國、香港、澳門及台灣都一起寫入
[可以提出引渡要求,包括中國內地、澳門以及台灣。
無長期協議的國家只需要經過香港特首同意就可以引渡,不需要經過立法會。
可以引渡移交的罪名有 37 項],沒和台灣談過,就將台灣寫入送中條例內,台灣默不吭聲
不就喪權辱國。 此案台灣司法單位有和香港司法單位申請個案處理,香港就是莫不回應。
6.)既然不簽司法互助,那就是都用個案處理,但是台灣提出的申請,但港府就是莫不回應。
九二共識是什麼,習近平說是一國兩制,國民黨說是一中各表。實在看不出共識在哪裡?

香港政府對這案件就是一副擺爛,卻沒人去檢討港府的態度,
而是一直指責台灣政府處理事情的方法,
台灣政府不管處理得好不好,至少是有要處理的態度。
Dwing wrote:
根據香港法律
陳嫌可不可以過來台灣, 港府沒資格說,陳嫌才有資格說
事實上 港府也只轉述陳嫌意願

你無視香港法律規定這是事實,不就是沒是非?
你要求港府用政治層級處理這事,不就是你的立場?


謝謝幫我回應了
樓上還說香港在拖?
香港沒有在拖,不是想要立逃犯條例解套嗎?
被有心人拿來政治操作
這法撤回後,香港等同無法可管陳同佳在台殺人案
如同無法送劉雄巒到澳門服刑
為什麼會在這時機,因為陳同佳出獄
有牧師說服他回台灣投案
香港政府只是被動轉述陳嫌的意願
至於香港政府有什麼陰謀?
我強調了N次,關我們屁事?
我們政府要做的是通緝犯回來受審就好
有人患了政治迫害妄想症?
香港操弄政治對我們有何影響?
答案是完全沒有
殺人犯回來接受審訊,需要管香港政府背後有沒有操作?
坦白說,真有操作我還覺得香港政府這次很聰明
用這種沒有兩地法律爭議的方式解套,誰也沒有傷害到誰的司法管轄權
lovejerry999 wrote:
我提出的問題是
""事"的立場?
"事"是沒有生命的現實態樣,不會有自己的立場,
只有"人"會對"事"有"立場",
敢請問,你所指的"事"的立場是"哪一個人對這件事的立場"?"
""事的立場
就是此事會依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
就是"人"會對這件事會因為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的判斷,
所以還是"人的立場",不是嗎?""
你說你回答了,敢請問是在哪一樓?請說明?...(恕刪)


事的立場
我還以為我上篇解釋的應該小學生也能聽得懂了
你要這樣裝做看不見
我也沒辦法
因為你硬要把你自己主觀的錯誤見解=>"事"是沒有生命的現實態樣,不會有自己的立場"
所以你的腦筋轉不過來, 那我

===================================
你不支持反送中
這就是立場
民進黨的立場和你不一樣
當然對此事的評斷與做為就不一樣
你的立場認為民進黨是錯, 但民進黨依它的立場是對
是非會有交集?

===================================
有時有病的的人不會認為自己有病
眼睛啊, 腦袋啊
都會....

===================================
寫信不等同會面
但寫信可不可以討論?
監獄不能探視?

===================================
那你就安靜的看戲吧
高潮快來了
嫌犯要自首被解讀是:"被"自首
那港警把他抓起來給台灣是不是變成:"被"港警抓
到時候是不是要再轉風向:
依香港法律他是無罪的.怎可被港警抓呢?
這一定有陰謀
Dwing wrote:
你的立場跟民進黨一樣啊!!
(你所有的發言都跟民進黨一樣啊!!口哨)
"因為民進黨的立場是支持反送中"
"民進黨是依自身立場在處理這事, 不是是非"
所以你 有立場,沒是非 不是嗎?..(恕刪)


呵呵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說過我在此案的立場
嘛~要怎麼猜也是你們的事
畢竟你反反送中, 是中共同路人嘛
一樣是只有立場, 沒是非
不是嗎?

忘了說
你還有一個立場, 就是韓粉
為了主子, 拿槍就是要拼命射民進黨
所有為民進黨說話的, 統統抹綠, 非我族類, 其心必綠
這就是你只有立場, 沒有是非的最有力證據



Dwing wrote:
根據香港法律
陳嫌可不可以過來台灣, 港府沒資格說,陳嫌才有資格說
事實上 港府也只轉述陳嫌意願
你無視香港法律規定這是事實,不就是沒是非?
你要求港府用政治層級處理這事,不就是你的立場?


以前就說了
港府轉述本來就可以懷疑
基本上香港的司法在反送中發生後, 在國際上的信用已經破產
除非聽到陳本人的自白
另外
我何來無視香港法律規定?
我也沒有要求港府怎麼做
你的論述很爛, 但腦補倒是很厲害


lovejerry999 wrote:
他應該是想要做一個切割,
將42樓所論述的部分當成是"民進黨的立場",而不是"自己的立場",
只是這個切割好像失敗了.......


切割?
有什麼好切割的
我從昨天從到頭到尾就一直在說民進黨的操作就是政治考量
在他們的國安局長承認之前就說了
民進黨的立場是民進黨, 干我何事?
嘛~
要抹綠也是你們的自由
畢竟你跟樓上那位一樣, 也是中共同路人嘛
才會支持送中條例
不抹綠就沒辦法討論
那要抹大家來抹啊
Deoxyribose wrote:
忘了說
你還有一個立場, 就是韓粉
為了主子, 拿槍就是要拼命射民進黨
所有為民進黨說話的, 統統抹綠, 非我族類, 其心必綠
這就是你只有立場, 沒有是非的最有力證據


你自己說的

你就是韓黑

為了主子, 拿槍就是要拼命射人民
所有為人民說話的, 統統抹藍, 非我族類, 其心必藍
這就是你只有立場, 沒有是非的最有力證據

至於 有立場,沒是非 可是你自己說的 ,
可不是我說的

對了 "事" 沒有所謂的立場,人對事的看法才叫立場

不懂請回去翻辭典


Deoxyribose wrote:
以前就說了
港府轉述本來就可以懷疑
基本上香港的司法在反送中發生後, 在國際上的信用已經破產
除非聽到陳本人的自白


你沒看今天新聞?陳嫌今天出獄的聲明 剛好打你臉!!
yahoo新聞點一下!!

Deoxyribose wrote:
我何來無視香港法律規定?
我也沒有要求港府怎麼做
你的論述很爛, 但腦補倒是很厲害


對啊!你只批評港府怎不這樣做,那樣做而已!!
沒有無視,只是沒知識!!

Deoxyribose wrote:
我從昨天從到頭到尾就一直在說民進黨的操作就是政治考量
在他們的國安局長承認之前就說了
民進黨的立場是民進黨, 干我何事?
嘛~
要抹綠也是你們的自由
畢竟你跟樓上那位一樣, 也是中共同路人嘛
才會支持送中條例
不抹綠就沒辦法討論
那要抹大家來抹啊


原來支持送中就是中共同路人?
支持民進黨立場就跟民進黨無關?
還撇的真乾淨?
這位資深綠黨?

Deoxyribose wrote:
民進黨的立場是民進黨, 干我何事?


你很支持民進黨立場啊,就不代表這是你的立場?
不然怎會拿民進黨的論調出來說嘴?

連承認都沒勇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