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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五個多月的時間,慢慢收集他所講的話,可能下次就是用假消息假新聞來舉發他
還在放話?
妨害名譽案件會不會起訴, 原告提告的動機 是很重要的. 請回去看我那不起訴處分書 檢察官怎麼寫
你覺得你已被妨害名譽 卻不提告, 卻放話要慢慢蒐證 累積, 五個月後才提告.
你覺得會不會符合內文講的: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 ...... 既使為實質惡意 影響名譽, 仍應免去刑責
話說, 我上次寄偵查庭請假狀 也有附上原告 沾沾自喜, 說要我去高雄一日遊的截圖.
所以, 你確定還要一直放話 披露你的動機?
這行為恐怕是"會叫的狗不會咬人"吧! (我這是形容事, 不是人. 勿對號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