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國慶, 中華民國是誰的中華民國 ?

R1688 wrote:
這些個人小事, 與國...(恕刪)

是您自己提出來的耶!
個人小事?如果不是合法,怎麼會是小事?
原來在您眼裡,我們國家的人19歲拿到槍,而且開過,且隨身擁有刀械是小事啊!
您要不要拿著在警察前面晃一晃,看看是不是小事^_^
mich3591 wrote:
是您自己提出來的耶!(恕刪)

應該是記憶錯誤, 我跟著師父, 一項奉公守法. 大概記錯了.
R1688 wrote:
應該是記憶錯誤, 我...(恕刪)

您是說槍和刀的事是記憶錯誤嗎?
還是要再次強調做筆記的重要性
再頂一次
mich3591 wrote:
再頂一次(恕刪)

感謝.
R1688 wrote:
感謝....(恕刪)

到底是幾歲開的槍?這麼久還沒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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