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688 wrote:這些個人小事, 與國...(恕刪) 是您自己提出來的耶!個人小事?如果不是合法,怎麼會是小事?原來在您眼裡,我們國家的人19歲拿到槍,而且開過,且隨身擁有刀械是小事啊!您要不要拿著在警察前面晃一晃,看看是不是小事^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