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君子 wrote:
228的真相
二二八的fact check:
1947年2月28日發生的事件
遭人竄改的事實查驗如下:
第一
錯誤事實:二二八是外省人殺害本省人的事件
正確事實:2月28日當天是本省人發起暴動殺害外省人的事件
當時的報導:「在這一天內,台北城每一個角落裏,
差不多到處都橫臥著外省人的屍體」
第二
錯誤事實:本省人是「受難人」,外省人是「加害人」。
正確事實:本省的「受難人」有2,290人,
外省的「受難人」有2,643人。
外省人「受難人數」比本省人多,且僅限於死亡、失蹤、受傷。
本省人「受難標準」放寬到遭羈押一個小時以上就算「受難」。
外省人數千人遭羈押,算成「被民兵保護」,不算「受難」。
第三
錯誤事實:本省人受難都是死亡或受傷案件,
外省人受難只是受傷而已。
正確事實:本省人死亡681人,外省人死亡432人。
本省人失蹤177人,外省人失蹤85人。
1947年來台的外省人不多,且絕大多數都是短期居留,
所以死亡率比本省人高非常多。
二二八事件跟1949年隨著蔣介石敗退來台的外省人無關。
第四
錯誤事實:本省人受難死亡幾十萬人
正確事實:2017年二二八基金會的紀錄本省人死亡681人
1994年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紀錄的本省人死亡850人
1992年行政院找陳寬政估計的本省人死亡18,352人
第五
錯誤事實:陳寬政估計本省人死亡18,352人是錯誤的。
正確事實:1947年台灣爆發天花和肺結核嚴重傳染事件
天花死亡1,725人,肺結核死亡18,533人。
陳寬政把天花和肺結核死亡人數全部推估為二二八死亡人數。
第六
錯誤事實:二二八事件「異常」死亡人數達幾十萬人
正確事實:1947年本省人全部死亡人數才114,192人
2017年林邑軒和吳駿盛估算出的二二八「異常」死亡才1,304人
第七
錯誤事實:二二八是國民黨「屠殺」本省「菁英」
正確事實:許多死亡的本省菁英都是國民黨員如陳澄波、陳復志。
死亡的外省人反而大都是一般旅客、教師或商人,與政治無關。
死亡的「非菁英」本省人大都是「暴動民兵」。
差一點被殺的「外省菁英」有嚴家淦、孫運璿。
第八
錯誤事實:二二八受難都有獲得賠償
正確事實:本省人「受難」有賠償,因為是「政府造成的」。
外省人「受難」不賠償,因為那是「暴動民兵造成的」。
第九
錯誤事實:蔣介石爲確保來台統治,才犯此滔天罪行。
正確事實:1947年蔣介石正在準備進攻延安,不可能預料到會敗退台灣,所以不會有「犯意或犯行」。本省人暴動的「滔天罪行」也不能故意忽略。
228的時候蔣介石在大陸打共匪, 他要怎麼來台灣搞威權統治?
如果1946-1947年國民黨在台灣搞威權統治, 會有暴民把縱貫線的火車攔下來, 到車上一個一個檢查是不是阿山? 是就拖下車打死? 會有武裝部隊圍攻嘉義軍用機場, 還用日語向全島廣播向天皇效忠?
無辜老百姓? 我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