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i wrote:
今天看了一下.內容....(恕刪)
新同學您好~~
人權人權人權...? 什麼都要人權我們要法律做啥..?
節錄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基本人權保障)
如果你正正當當守法..你可以享有人權 ; 為非作歹..你還要跟我們談什麼人權..?
美國..當今甚稱最民主的國家...美國警察盤問臨檢你時還敢這樣他們大小聲..? 還不是照打不誤..搞不好連子彈都送你幾顆? 不信自己去YOUTUBE 找一些影片..; 有人權團體出來坑過一聲嗎..?
為什麼在台灣就可以這樣藐視公權力..? 就是你們眼中所謂的人權...? 台灣永遠就要這麼落後嗎..?
老話一句..身上不要帶有不該有的東西..什麼事都不會發生的~~ 怪誰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