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再度走上街頭~聲援洪仲丘


esthetica wrote:
像是dna就算是微薄的量體還


DAN當証據不是微薄

而是關鍵的主要物証。


家屬懷疑人之常理,但要講証據。

至少目前為止,看到的都是媒體誇大不實的羶、色、腥的報導。

說真的。這種"加料"的新聞(名嘴),對"洪案"的所有"關係人"(尤其是洪家)是非常不好的!

平安、健康最重要
說真的。這種"加料"的新聞(名嘴),對"洪案"的所有"關係人"(尤其是洪家)是非常不好的!


關於這點,有小小一點意見。
他們家對媒體採訪甚至上節目,
好像都蠻ok的

媒體想加料,其中也是因為本來就有主料在源源不絕的提供,媒體只是那刀出來咖察,然後加上調味料

給那些愛吃腥羶味的人看。
TET wrote:
是嗎?

又是媒體報導的吧?

洪案爆發後,立委指陳毅銘下令「動手腳」,導致禁閉室監視器出現「黑畫面」,軍檢據以偵查,立委因此成了滅證案的「告發人」,軍方因無管轄權案移桃檢。桃檢經偵辦後發現,沒有人為刪除檔案等相關行為,全案偵結處分不起訴。

自以為是的認知是錯的

這樣了解嗎?
...(恕刪)


司法官收賄那麼多
這年頭還有人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本來不該進禁閉室的人進去被操死了,蓋章跟相關人等最低刑期還可易科罰金,我看法院乾脆發紅包跟豬腳麵線給這些被告壓壓驚好啦

最低刑期還可易科罰金的判決,實在是讓人搞不懂這些法官心裡在想甚麼?大概是認為跟廣大的民意相違背就是清流吧
kaots wrote:一條命只判6個月會不會太輕了
如過這次要


你就直接說槍斃好了,那需要審判

千年之夢 wrote:
司法官收賄那麼多這年...(恕刪)


對啊!司法官收賄那麼多,傻瓜才會去相信,一定有不公正!

把那些死刑犯也放出來,他們一定是法官收賄才判他們死刑的
千年之夢 wrote:
司法官收賄那麼多這年...(恕刪)


由軍法叫要改司法審判才能公開公正

不就是你們這些人嗎?

一審判決結果不符合你們想要

就說司法官收賄,你有証據說洪案是收賄才如此判嗎?

如果二審判決結果符合你們想要,大概又會說司法終於還給你們正義了吧?

那不認同的人是不是也要說司法官收賄

遊行對政府來說屬"正常能量釋放"
就像見多地震的台灣人遇到地震一樣--無感

我相信今天上街頭反核的人
也不會改變什麼...

明知媒體是亂源還看
與其上街頭
不如先回家退掉有線電視...
千年之夢 wrote:
司法官收賄那麼多這年...(恕刪)

所以嗎
派鄉民組成正義的"人民法庭"公審
而且不可能收賄
堪比包青天
一定能明察秋毫
給你1000000000個讚

palapalala wrote:
就是政客名嘴常用的招...(恕刪)


香港廉政公署也是用這招XDD
這招的威力太大~沒有把握好就跟對岸的鬥爭沒兩樣了

tpda wrote:
國防布怎麼來的?, 不就是一開始一些關鍵證據都毀滅了嗎?
單說送禁閉流程就跟一般人不同了
要說沒有特意要整人,何必趕在人家剩三天就退伍前送進去?
再說體檢報告證明他就不適合送禁閉,這就是一開始的犯意了!

1.哪些關鍵性的證據被毀滅了?
2.就是流程有問題,所以相關軍士官被判刑
3.犯意就是要整洪啊!不知道你說的犯意是什麼?
4.誰說剩3天退伍前送進去?是剩3天退伍時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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