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tica wrote:像是dna就算是微薄的量體還 DAN當証據不是微薄而是關鍵的主要物証。家屬懷疑人之常理,但要講証據。至少目前為止,看到的都是媒體誇大不實的羶、色、腥的報導。說真的。這種"加料"的新聞(名嘴),對"洪案"的所有"關係人"(尤其是洪家)是非常不好的!
說真的。這種"加料"的新聞(名嘴),對"洪案"的所有"關係人"(尤其是洪家)是非常不好的! 關於這點,有小小一點意見。他們家對媒體採訪甚至上節目,好像都蠻ok的媒體想加料,其中也是因為本來就有主料在源源不絕的提供,媒體只是那刀出來咖察,然後加上調味料給那些愛吃腥羶味的人看。
TET wrote:是嗎?又是媒體報導的吧?洪案爆發後,立委指陳毅銘下令「動手腳」,導致禁閉室監視器出現「黑畫面」,軍檢據以偵查,立委因此成了滅證案的「告發人」,軍方因無管轄權案移桃檢。桃檢經偵辦後發現,沒有人為刪除檔案等相關行為,全案偵結處分不起訴。自以為是的認知是錯的這樣了解嗎?...(恕刪) 司法官收賄那麼多這年頭還有人相信司法是公正的本來不該進禁閉室的人進去被操死了,蓋章跟相關人等最低刑期還可易科罰金,我看法院乾脆發紅包跟豬腳麵線給這些被告壓壓驚好啦最低刑期還可易科罰金的判決,實在是讓人搞不懂這些法官心裡在想甚麼?大概是認為跟廣大的民意相違背就是清流吧
千年之夢 wrote:司法官收賄那麼多這年...(恕刪) 由軍法叫要改司法審判才能公開公正不就是你們這些人嗎?一審判決結果不符合你們想要就說司法官收賄,你有証據說洪案是收賄才如此判嗎?如果二審判決結果符合你們想要,大概又會說司法終於還給你們正義了吧?那不認同的人是不是也要說司法官收賄
tpda wrote:國防布怎麼來的?, 不就是一開始一些關鍵證據都毀滅了嗎?單說送禁閉流程就跟一般人不同了要說沒有特意要整人,何必趕在人家剩三天就退伍前送進去?再說體檢報告證明他就不適合送禁閉,這就是一開始的犯意了! 1.哪些關鍵性的證據被毀滅了?2.就是流程有問題,所以相關軍士官被判刑3.犯意就是要整洪啊!不知道你說的犯意是什麼?4.誰說剩3天退伍前送進去?是剩3天退伍時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