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ar1234 wrote:
各位如果在陳星的聲明發現什麼破綻,建議保留一下,免得被陳星的律師挖去補強證詞漏洞。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今日將具名公佈狼師的姓名為捍衛女學生安全

*****************************************************************
他出來面對了,您是否該停止引用網路上的資料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浦燒肉丸子 wrote:
腦子才長在你身上!!!
要是真逃不過早在一開始就告啦...哪會拖到現在???
拖了近10年狼師才發現逃不過???你在說哪一部笑話???
如果你是說人死了跟他有關!!!
那反而落入你們這些人的思考盲區!!!
請問有哪件事能證明這女的的死是因為10年前(大約)的事情???
很多憂鬱症的患者最後都不是死在憂鬱症底下...
因為不管你有沒有憂鬱症都很難說你會因為哪件事而死!!!
這更要用腦子裡性的去判斷...
而不是看了小說覺得好可憐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就要人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法治的基礎在哪???
當初還一堆人信誓旦旦的說是13歲發生的事情...結果到最後才發現這13歲原來是小說寫的...
你說不要用自己角度批判...那你呢???你用什麼角度???
起碼我會判斷兩邊的說詞以及現有的證據...
而你只會看小說...
今天如果事情發生在我家人身上也一樣...要講求證據的!!!
況且當初鬧這麼大...事情早在10年前就攤開了!!!
不要說人家用字精準逃脫刑責...
起碼關鍵的時間與事情都有交代到...
女方家長卻只會用感情去砲轟別人...
不要忘了女方的爸爸好像還是個醫生...
也是高知識份子!!!真可以在法律上站住腳的不會放掉的...
現在跟你打迷糊仗???為什麼???
你說林家來自壓力???什麼壓力???
現在的壓力都是一面倒的壓向補教名師那一方吧...
當初能有甚麼壓力???發現了就要求分手而以不是嗎???
重點是那位小女生心裡想的是什麼吧???
跟爸媽有何壓力???
跑去跟50幾歲的男人在一起還有老婆的壓力嗎???
那你是愛你的孩子還是愛自己的面子???
等人死了再來砲轟卻又打迷糊仗...
噁不噁心...
腦子長在你身上!!
看不懂我寫的請從頭多看幾次!!!
逃得過法律的制裁逃不過良心的譴責
沒有人會知道怎麼開始,當初如何被誘姦,知道實情的只有陳狼師跟死去的林
我沒看小說,也不想看
我只知道一個初戀少女不會主動對老師伸出狼爪,把老師壓到床上,我也想知道林到底為什麼最後會走上絕路!
戀愛可以談得很美,但不一定要發生關係 ,為人景仰的老師,職責就是應該要保護自己的學生,導正她的觀念,保持距離
你非要替一個看過無數少女的55歲狼師上了跟自己女兒一樣大的學生說話是你的自由
台灣的司法可以完全保護受害者嗎?
我也笑了
有憂鬱症傾向時,不一定會去就醫,尤其是台灣人非常抗拒找精神科醫師就診,都會直接聯想到自己不是瘋子!為何要就醫?!
有自己決定權的成人都如此了,若老師聲明稿為真,16歲有憂鬱症傾向,是因為熱愛文學卻讀理工組(很可能是父母為了將來的出路硬逼的),這個年紀需要父母帶去就醫,逼她讀理工組、還指責她太早看那些作品的父母,恐怕不會帶她去看精神科……
一般都會覺得是叛逆期,以後就知道父母的苦心,也不希望女兒被當瘋子……(雖然看精神科不代表是瘋子,但台灣人就是這麼排斥)當初發現狼爪都選擇隱藏了……
話說……這案肯定刑事上是沒結果的,這個我相信家長跟出版社絕對有問過專業律師了,但家長說還有三人受害……問題是人家當初選擇的就跟你一樣是隱忍,就是不想傷及自家未成年女兒的名譽……不想揭傷疤是別人的選擇,你們硬要講出來拖別人下水…………我覺得除非跟其他受害者家屬有先協商過(可能性極低,不然就聯合出面指控了),這樣子做非常不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