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這就是消失那麼久套好的說詞
講一大堆都沒用
正常的人看到 年紀老早就可做阿公的老師
跟未成年的少女
如果這個未成年少女是你家人你會怎麼想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平凡的生活就是 wrote:
這就是消失十幾天套好...(恕刪)


以身為一個正常人的思維來說,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發生事情的當下會先想辦法安慰受害者的情緒,並且收集有關罪證後馬上對加害者提起告訴,如果我要等近10年才利用鄉民喜好獵巫的特性來搞全民大公審,那肯定是有不可告人的動機囉。
浦燒肉丸子 wrote:
腦子才長在你身上!!!

要是真逃不過早在一開始就告啦...哪會拖到現在???

拖了近10年狼師才發現逃不過???你在說哪一部笑話???

如果你是說人死了跟他有關!!!

那反而落入你們這些人的思考盲區!!!


請問有哪件事能證明這女的的死是因為10年前(大約)的事情???

很多憂鬱症的患者最後都不是死在憂鬱症底下...

因為不管你有沒有憂鬱症都很難說你會因為哪件事而死!!!

這更要用腦子裡性的去判斷...

而不是看了小說覺得好可憐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就要人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法治的基礎在哪???

當初還一堆人信誓旦旦的說是13歲發生的事情...結果到最後才發現這13歲原來是小說寫的...


你說不要用自己角度批判...那你呢???你用什麼角度???


起碼我會判斷兩邊的說詞以及現有的證據...

而你只會看小說...



今天如果事情發生在我家人身上也一樣...要講求證據的!!!

況且當初鬧這麼大...事情早在10年前就攤開了!!!

不要說人家用字精準逃脫刑責...

起碼關鍵的時間與事情都有交代到...

女方家長卻只會用感情去砲轟別人...

不要忘了女方的爸爸好像還是個醫生...

也是高知識份子!!!真可以在法律上站住腳的不會放掉的...

現在跟你打迷糊仗???為什麼???


你說林家來自壓力???什麼壓力???

現在的壓力都是一面倒的壓向補教名師那一方吧...

當初能有甚麼壓力???發現了就要求分手而以不是嗎???

重點是那位小女生心裡想的是什麼吧???

跟爸媽有何壓力???

跑去跟50幾歲的男人在一起還有老婆的壓力嗎???

那你是愛你的孩子還是愛自己的面子???




等人死了再來砲轟卻又打迷糊仗...
噁不噁心...


腦子長在你身上!!

看不懂我寫的請從頭多看幾次!!!


逃得過法律的制裁逃不過良心的譴責

沒有人會知道怎麼開始,當初如何被誘姦,知道實情的只有陳狼師跟死去的林

我沒看小說,也不想看
我只知道一個初戀少女不會主動對老師伸出狼爪,把老師壓到床上,我也想知道林到底為什麼最後會走上絕路!

戀愛可以談得很美,但不一定要發生關係 ,為人景仰的老師,職責就是應該要保護自己的學生,導正她的觀念,保持距離


你非要替一個看過無數少女的55歲狼師上了跟自己女兒一樣大的學生說話是你的自由


台灣的司法可以完全保護受害者嗎?
我也笑了
平凡的生活就是 wrote:
正常的人看到 年紀老早就可做阿公的老師
跟未成年的少女
如果這個未成年少女是你家人你會怎麼想
我會在有證據的時候針對違法事物提告。
而不是沉默8,9年,等到真正的悲劇發生之後,才拿著一本小說講得語焉不詳。

如果依照這對父母的說法,女兒是書中主角但又不是百分之百符合;那符合事實的情節是哪些?作者虛構的情節又是哪些?
交往跟誘姦是差很多的。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去查就醫紀錄也不一定有用的…

有憂鬱症傾向時,不一定會去就醫,尤其是台灣人非常抗拒找精神科醫師就診,都會直接聯想到自己不是瘋子!為何要就醫?!

有自己決定權的成人都如此了,若老師聲明稿為真,16歲有憂鬱症傾向,是因為熱愛文學卻讀理工組(很可能是父母為了將來的出路硬逼的),這個年紀需要父母帶去就醫,逼她讀理工組、還指責她太早看那些作品的父母,恐怕不會帶她去看精神科……
一般都會覺得是叛逆期,以後就知道父母的苦心,也不希望女兒被當瘋子……(雖然看精神科不代表是瘋子,但台灣人就是這麼排斥)當初發現狼爪都選擇隱藏了……


話說……這案肯定刑事上是沒結果的,這個我相信家長跟出版社絕對有問過專業律師了,但家長說還有三人受害……問題是人家當初選擇的就跟你一樣是隱忍,就是不想傷及自家未成年女兒的名譽……不想揭傷疤是別人的選擇,你們硬要講出來拖別人下水…………我覺得除非跟其他受害者家屬有先協商過(可能性極低,不然就聯合出面指控了),這樣子做非常不厚道……
虛偽的台灣社會!

有本事追殺狼師卻放過狼政客

政客林全、林萬億、黃國昌全部都搞師生戀

林全再婚小他十九歲的學生,疑似拋棄他輔大同學的「糟糠妻」

黃國昌與女學生發生師生戀,且人數不只一人

也是坦承在女學生畢業後一度交往,到連前女友姓什麼都忘了

60歲的林萬億和29歲的學生沈詩涵在七夕情人節開房間被老婆抓姦

到現在還在爽當政客
wndforce wrote:
以身為一個正常人的思維來說...(恕刪)
年紀老早就可做阿公的老師 和一個未成年少女
將心比心你的思維是什麼?
陳某人如果自認已經身敗名裂的話,
他真該來這裡逛一逛的, 逛完後,
絕對心情大振 ,枯木逢春 ,絕處逢生 ,可以吃到一百二 延年益壽,
原來他並沒有身敗名裂 還可能是個被害者哩,
他那姓郭的好友 也該來這取暖的 科科...

桃子0324 wrote:
腦子長在你身上!!...(恕刪)


這麼憤慨要幹嘛啦
連到底有沒有誘姦這個事實的發生都不知道
那在憤慨哪一國的啦..

證據、證據、證據
台灣人不應該是這麼好騙呀
大家都要看到證據再來做判斷
不是聽一面之詞,在加上自我推論後就得出結論

現在兩方只有說詞,都沒有提出任何證據
可以不要急著憤慨嗎,等一等看看證據,不是比較好
以免憤慨到最後又被某一方打臉,那不是氣壞自己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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