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說服 "反對" 同性可以 "結婚" 的人

什麼叫「台灣是世界第一同婚合法」?「沒有別的國家可以同婚登記」?「爭取這種世界第一幹嘛」?


這就是反同者的程度嗎?

無 知,然後歧視!反同者的典型!


我對你的世界知識翻白眼到頭頂上了,可不可以別懶?

動動手指google 很難嗎?

ykd521 wrote:

我也想請教,全世界...(恕刪)
那是你自以爲,很好,你自以爲你很正常,這是好事。

那麼請你管好你自己的事就好,活在你自我感覺良好的世界裡,管住自己的嘴

別輕易說別人不正常,因為別人也可能覺得你不正常。

ykd521 wrote:

所以你把人跟野生動...(恕刪)
人跟動物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會懂得反省自己的歧視和偏見,懂得不要歧視,懂得尊重多元差異,懂得尊重彼此的不同。

ykd521 wrote:

人是動物我贊同,但...(恕刪)
這是典型「同性戀造成世界沉淪滅亡」的荒謬論調

提醒你,這種論調跟法西斯獨裁者希特勒一致。

這是典型獵巫尋找替罪羔羊的論述。

連車禍發生率都怪到同性戀身上?

你看看你們可恥的歧視荒繆可怕到什麼程度!就因為有你們這種人,才更加需要保障同志權益。


拜托反同者拿出可信服人的邏輯主張好嗎?

但你們拿不出來,因為論理,你論證不了

你只能偏見恐同遮眼的,被內心的恐懼和歧視趨動,東拉西扯拿line長輩群瘋傳的假新聞胡言亂語!

Arcus0827 wrote:



我開始支持同婚...(恕刪)
下面這個人說的是「同性戀是自己選擇要當禽獸」



禮誠工作室 wrote:


同性戀 就是自已...(恕刪)




這就是反同者的水準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反同者的嘴裡充斥著羞辱和赤裸裸的謾罵!

這就是歧視!就是因為有這種人!只會羞辱謾罵!

所以才更需要加強保障同志的合法權益!

我提醒這些反同者,同志沒有礙到你,你如果「看不順眼」,那是你有問題!因為很多人也看你不順眼!所以呢?

去罵你羞辱你嗎?

你「看不順眼」是你的自由,這個世界本來就常互相看不順眼,你看很多人不順眼,很多人也看你不順眼,

但是,

再看不順眼你都必須尊重每一個台灣公民生活在這片土地上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
這就是台灣的主流民意,看不爽就移民到喜歡同志的地方,不要來禍亂台灣,感恩之至
ho520 wrote:
無知!大自然裡 同性...(恕刪)

好好人不做要去跟動物看齊也真是厲害
wengmingmai wrote:
這就是台灣的主流民意,看不爽就移民到喜歡同志的地方,不要來禍亂台灣,感恩之至(恕刪)



這就是我最不喜歡民進黨部份人士及一些網民覺青的邏輯,
動不動就叫..."友中"的人...搬去對岸住(叫人家慢走不送)...

雖然我不會做這種事,
但是...
現在看到有人被嗆回去...

說實話...
其實...真的...滿療癒的...
(歐美這麼文明先進,雖然路程較遠,其實建議你們也可以開始慢慢存錢了...哈哈哈)
chenligo wrote:
什麼叫「時代還沒進步到」?

你是不是覺得時代還停留在裹小腳?

你是不是覺得台灣不該解嚴?

你是不是覺得繼續戒嚴裹小腳!?


「時代有沒有進步到」原來是你負責定義的?

話都你在講,莫名其妙(恕刪)




當然台灣時代環境進行到如何,也不是您可以定義的...

公投的意向,不就代表了,大多數人的看法了???

雖然有些人不能接受...但這不就是目前社會的主流意見了??

只是後來修法的方向竟然完全不照此結果,

反而是照少數人,及執政黨的意願來執行了,

多年來努力爭取來的公投權利及民主制度...竟然是這個樣子...

這才是讓人感慨及無言的啊...
法律保障跟社會認同不一樣吧 但確實有了法律保障 後面比較容易會得到社會認同就是了

縱然如此 後面還是要靠自己努力啦 認同這東西又強求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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