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不是你的敵人,資方也不完全是你的敵人,勞資有競爭的一面也有互相合作的一面。勞資爭議是要互相妥協,不是你死我活的鬥爭
ghleu wrote:
而對於罷工的發動條件以道德觀點來訴求。畢竟罷工是拿個自己的職業生涯來做賭注,對敵人仁慈就是注定自己的滅亡。


工會存亡的問題是工會自己要解決,不能用這種犧牲同事的利益來壯大自己的方式去解決。
再講簡單一點,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憑什麼犧牲我來成就你?如果這種邏輯成立的話,哪我們文明可能退化到弱肉強食的叢林時代
ghleu wrote:
至於禁止搭便車條款,就我目前由媒體上瞭解到的資訊,是這牽涉到工會存亡的問題。一旦不加入工會的成員也能享受到工會冒著被開除發動罷工爭取到的福利,那會導致大量的現行工會會員覺得加入工會只會增加被開除的風險而沒有任何額外的好處的狀況下,大量的退出工會而導致工會的瓦解。當然你可以說這一切都是計算,但這就是一個現實。
davish wrote:
旅客不是你的敵人,...(恕刪)

你說的我完全同意。

台灣的工運方興未艾,大家都沒有經驗,還在學習的過程。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導正很多不合理的事,包含勞資雙方溝通的管道增加與技巧改善。雙方心態調整等。

又政府對於一個會影響廣大民眾的純民營公司罷工事件,究竟有什麼可以著力的地方,如何扮演中介的腳色。並透過適當的修法避免勞資雙方運用法令的不足之處進行不合理的對抗,並訂定罷工預告期或限定特殊行業之罷工權以保障一般消費者的權利。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在制度面上著手,而非只是執著在一個單一事件論是非。事情發生已經發生了,不管結果誰輸誰贏,傷害已經造成了。問題是台灣未來要如何讓類似的勞資糾紛有更完美的解決方案,才是Incident investigation中強調的,What we can learn from this incident?

至於工會存亡的問題,那是工會與公司之間的現實問題。禁搭便車條款合不合理要由該公司的所有員工來判斷,我覺得我們大可不用把我們的觀點強加進去。
mhfang wrote:
試問,那些罷工的人,他們在領薪水使用時,有跟因他們罷工而受影響的人分享嗎?那憑什麼要大家受這種苦?

你罷工可以,但必須事前告知正確日期,讓大家能夠及早因應;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殺的讓大家措手不及......(恕刪)


可能因為台灣要合法罷工很難....(法律很嚴格)

工會幹部要先請假...(要出席罷工,又不能事後被老闆用這理由解雇)

其他人數量多就直接罷工...風險較低...
========================================
如必須事前告知正確日期...根本無法罷工...
===================================
除非要降低合法罷工的法律規定...否則要事前告知正確日期根本不可能

ghleu wrote:
至於你我是否入戲太深,所有的情緒反感一定會有,但請放在心中。畢竟對方是在我們規定的法律框架底下爭取自身權利的。下次當你現行的法律下爭取自身的權利時,即使會造成他人的不便,也應當能受到其他人的尊重。...(恕刪)



網友是否入戲太深,或是不贊同罷工的,只要在合乎法律的框架之下,又有何不可.....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abelkk wrote:


可能因為台灣要合...(恕刪)

今天台灣有可能進行成功罷工得利的行業,想想也只有可能是負責大眾運輸的相關行業,其他的行業很難可以成功,因為影響有限且嚴重程度不足。罷工也是變相的綁票勒索…所以肉票的價值很重要,否則根本沒有談判的籌碼,這是一門博奕的學問
劣者更期待的是全國的公務員、消防員、警察是否有全體串聯罷工爭取更多福利的機會,嘿嘿⋯




加油,
華航體質差,三次罷工加薪,
今年第一季就虧錢。

長榮體質好,應該可以玩罷工到六次。

看來以後有機會拿我繳的稅,
去幫華航美麗空姐和帥氣空少,
還有200萬年薪起跳的機長加薪,
高興
從上次華航空服罷工事件.及後續的發展看.

長榮空服堅持(禁搭便車條款),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要確認百分之百的讓公司執行(禁搭便車條款),不堅持這條款,最後輸的一定是站出來的所有人,今天勞方假設贏了,尚未必是真贏,資方有後手的可能性無限大,日後被資方清算報復應該都已有心理準備,,如果站出來還必輸,那以後誰還站出來,一起繼續奴下去算了.

只要僥倖心態存在,先天弱勢的勞方,加上無法團結,被資方分解消滅就是時間問題而已.
螢光鴿 wrote:
真的禁搭便車絕對要,...(恕刪)


有了禁搭便車條款,那空服員不就變成出現同工不同酬,明擺著違法?
鐵馬豬 wrote:
有了禁搭便車條款,...(恕刪)


同工不同酬或者同酬不同工...

不是古今中外皆然的職場常態嗎???

更慘的是通常我們看上司的角度都會感覺到不同酬(他錢多)又不同工(我事多)....
解決長榮罷工的最好辦法就是雙方各退一步. 工會應該放棄要求公司設立勞工董事因為這本來就是股東的權利, 無法妥協. 關於禁搭便車條款可以學加拿大的作法. 加拿大最高法院大法官在1946的福特汽車工廠員工罷工仲裁判決確定禁搭便車的原則 - 無論是否工會會員都必須強制自動扣繳會費, 但是工會跟公司簽的團體協約適用於所有員工(不只是工會會員), 以防止有人搭便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