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或火力 -- 真相與謊言的懶人包MKII

西布克F91 wrote:
選址不是到2028?(恕刪)


我是说,万一好不容易选好,最后做可研,又因为什么幺蛾子没有通过,那个时候,也许核四还在用,核五弄不好也运转了。

结果,😄。

其实吧我觉得这个东西不提前做,核五都难产。
西布克F91 wrote:
看的出來大大
看不懂別人在打的內容(恕刪)


看得出來,像你這樣,台灣擁核有很多連高中理化[原子不滅/同位素]都還不懂的,被假專家的偽科學詐騙得團團轉。雖然以你的智慧無法了解高中理化,看不懂我打的內容,但我可以大發慈悲的再貼一次:
economic wrote:
德國正檢討重啟核電
綠能技術沒這麼快


德國社會上最近有聲音認為應該延長核電廠的使用年限,檢討廢核政策;不過,
德國政府發言人強調廢核是朝野共識,政府2022年廢核的計畫不變。

福斯汽車(Volkswagen)總裁迪斯(Herbert Diess)日前表示,「如果氣候保護
對我們真的這麼重要,核電廠應該要運轉更久」。極右的德國另類選擇黨(AfD)
和執政的基督教民主黨(CDU)內部親業界的保守派議員也支持續用核電。

基民黨能源政策發言人菲佛(Joachim Pfeiffer)18日接受「明鏡」週刊訪問時
表示,廢核是錯誤的政策;不過,他強調基民黨團不會主動提案。

對此,德國聯邦環境部發言人費克特納(Nikolai Fichtner)在例行記者會表示,
朝野政黨2011年達成共識,解決了核電數十年來在德國社會的爭議性。他說,
核電是高風險的科技,興建核電廠的計畫顯示核電成本太高,此外還有核廢料的
問題。

總之,核電帶給未來世代許多問題,環境部認為廢核共識不應該翻盤。
西布克F91 wrote:
美國昰不需要搞不想搞
還是搞不動
大大要搞清楚喔
人家想要把核廢料好好利用
一直叫人家埋昰不是怪怪的??


請問美國何時說要把核廢要好好利用?
利用的方法是? 再處理?
stunmaker wrote:
請問美國何時說要把核廢要好好利用?...(恕刪)


那是有人造謠。
你問傳播謠言的人,他也講不出所以然的。

美國沒有說過要把核廢好好利用。
這個要google比較麻煩,因為美國沒講,所以應該是查不到的。
不過針對[再處理]可以簡單查到:【目前[再處理]在美國都沒有商轉】。
stunmaker wrote:
註4: 再處理原文是nuclear reprocessing technology,狹義指PUREX技術(把乏燃料棒
不同成分分離的特殊工序),並非中文語意上的處理. 一般人說的核廢料怎麼處理? 指的是
核廢料問題解決方案,再處理絕非核廢料問題的解答,原因請續見下題....(恕刪)


[再處理]不是核廢料問題的解答。
樓主後面舉日本來講,感覺解釋的不到位。
其實只要看法國/英國這兩個收乏燃料做[再處理]的國家,都得蓋深埋場,都官方宣導[深地質處置]而不是[再處理],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了。

就科學上最根本的原因,是[再處理]並不涉及核反應,只有物理操作+化學反應。
所以不管做甚麼樣的[再處理],核廢料裡面的放射性元素/同位素,依照原子不滅,數量跟放射性都不會變的。

但是很奇怪,台灣的[專家]一直宣導[再處理],甚至騙到張善政,也是很怪異的作法。這種詐騙一進國會審預算就會被揭穿的啊。
如果韩国瑜这样讲
新政府对2035 5050中非碳电力的承诺,首先取决于核四能不能重启,其次远期取决于核5/6能不能伴随台湾电力需求的增加顺利开发(别打核绿混账,是骡子是马就要拉出来遛)

但是,21世纪,全世界积极增核的基本都是发展中国家,反而在早就拥核的发达国家中开发力度明显减弱,甚至出现了弃核的趋势。主要的原因是311福岛核灾的余波未消还有新的核装置的开发成本和周期越来越加大,甚至美国出现了建一半的核电站放弃的情况。

在台湾又是另外一个景象,大家对核废的最终解决,一直存疑。是导致核四不能及时发电的重要原因。

那么,本着务实(不浪费核四的全社会投资)和进取(解决核废料)的精神,新政府积极推动核废料问题的解决,这样会给整个社会重启核四吃下一颗定心丸。毕竟不管怎么样,核1/2/3的核废总是台湾永远躲不过去的。

我主张立即着手核废永久处理场的解决方案,把原来2028年开始、2038年可研的计划提前到现在,如果在2年内无法在岛内找到有意愿又能社会接受的地点,我将立即启动和大陆谈判,将核废放到大陆去,因为大陆也有核废需要解决,大陆腹地比较大,我相信能够找到合适的方案。

又因为处理核废需要付出庞大的资金,如果付给大陆,也能平衡一下两岸的贸易。

进一步,为了给两岸关系增加稳定性,我会和大陆进一步谈判,这些核废处理的钱也就不要从台湾拿走,可当作基本建设资金留在台湾,既然大陆希望台湾好,怎么可能拒绝建设台湾呢?

后面就不帮韩脑补了,这才是政治家的远略。
stunmaker wrote:
問題4: 儲存池滿是什麼? 核廢料分成幾種? 如何處置?

答: 核廢料大致分低階/高階兩種.
高階核廢料處置較麻煩分三階段(再處理等技術容後敘)
濕式貯存 : 浸泡於核電廠內專用水池
乾式貯存 : 核電廠內的地面堆疊,30年(少數國家依然保持濕貯)
永久處置 : 地下數百公尺深的某處,1萬年以上....(恕刪)


關於乾式貯存的描述是錯的。
(1)不一定要在核電廠廠區內【只要合格地點都行】
美國NRC有規範[獨立乏燃料存儲設施](independent spent fuel storage facilities (ISFSIs))。拿到ISFSIs執照的地點都可以乾貯。
https://www.nrc.gov/waste/spent-fuel-storage.html


通常會在核電廠廠區,是因為(1-1)不用申請額外用地(1-2)反應爐附屬設施執照應該在建廠也申請過,只要地方政府的施工執照和使用執照即可。(1-3)乾貯桶很重,乾貯只是過渡存放,不想移動太遠。
但是也可以放到遠離反應爐的合格地點做乾貯。
(2)不是乾貯30年。而是只要乾貯桶和乾貯場【合格就能一直放】。冷卻到衰變熱夠少,就可以移去深埋。
至於冷卻多久才深埋,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評估。譬如台電是預估40年,日本預估30~50年等等。
如果衰變熱已經夠少,但深埋場還沒準備好,那可以申請展延乾貯。每次監管機關檢查合格就可以展延一段時間,另外有個展延的最大值。
以美國為例:
https://www.nrc.gov/waste/spent-fuel-storage/faqs.html#20

(a)美國的乾貯桶使用年限預估60年。
(b)美國預計冷卻40年可以送最終處置吧。所以一般狀況是乾貯冷卻40~60年送最終處置都不是問題。
(c)如果60年還沒辦法送最終處置,要向美國官方申請展延,檢查合格就不用更換乾貯桶/乾貯場。一次可以展延20~40年,可以申請多次。
(d)但是不管怎麼展延,美國規範乾貯120年是極限,然後就一定得更換乾貯桶了(乾貯場可能也不合格了)。
孤鴻海上來 wrote:
關於乾式貯存的描述是(恕刪)


看您的回應內容非常多,看來是對核電有下功夫

最新的第四代反應爐,有些已試運轉,以下為wiki對其的描述:
第四代反應爐
重點在: 第四代反應爐有以下優點:

核廢料仍有放射性,但半衰期已從數百萬年降至數百年。
使用新式設計後,同樣數量的核燃料多產出100至300倍的能量。
可利用現有核廢料產電
大幅改善運轉安全性。

這是否表示有可能因為這個技術普及後,核廢不再那麼廢??
我以為是,如果理論是對的,就有可行性,技術到位要靠科技進步,那核廢也並非那麼無解.
我們都可以存著光靠風光愛來發電這個夢想,第四代反應爐還比較有技術含量有所本.
台啤 wrote:
看您的回應內容非常多(恕刪)

我看你发了很多次这样的意见,其实所谓的第四代,特别是比尔盖茨的,远远没有达到商业设计的程度,还在原型设计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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