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wave18 wrote:
就來看看你的漏洞在哪裡,呵呵,依法論法是吧
你要講法律嗎? 請問要趕走訂租約的「華山草原」的野青眾,你要用哪一條法律?
華山草原的小木屋是合法的嗎?為何不能處理?
柯市府當初可是大張旗鼓的對違建宣戰,誰來說都沒用,如今一個違建都無法處理?要發生事情後才要開始做事?
Lightwave18 wrote:
你還真敢說,分屍案歷...(恕刪)
tjptw wrote:
就是用改變文化的角度,才能有效迅速的拆掉無效的公車道、北門引道、拆266大違建等等,這在以前還真是天方夜談。...(恕刪)
JasonQ wrote:
"里長陳痛表示:「沒小木屋,就不會有命案」,怒批都更處未能積極處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指出,去年起梅花里就開始監督,並保護這塊園區不要受傷害,3月還告訴更新處,說再不改善會出狀況,但更新處3月22日至5月31日,8紙公文只有消極勸導。"
鄭捷是不可預期的突發事件。
況且,有了鄭捷與小燈泡案例在前,市府怎麼在"有人反映治安有問題的情況下"還發生華山分屍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