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把詐公款的教授推進大牢吧


yeng131 wrote:
我不相信買電腦螢幕會...(恕刪)


很簡單,預算就是不給買設備的錢,給耗材的錢就很爽快,但是不需要那麼多碳粉,而且不能流用,不能有剩.

AL168 wrote:
正本清源連教授都搞怪...(恕刪)



教授算公務員嗎?????????

如果是那有如公務員受保障嗎?

那私校教授應該不能算公務員

imhung wrote:
公款公用和公款私用是不同的事,我想還是要分開來處理.
如果真的要嚴格的要求公款法用,那可能真的有不少教授得到牢裡開同學會了.


總算有人知道公款法用這四個字了
簡單說你編的預算叫做研究費,就不能把它當作交際費或他科目來用
用錯了就會出事
這些單據能核銷學校的主計單位難道都不用審嗎?

話說回來法務部已說這次標準很寬(即公款公用的沒事)被起訴的都是公款私用
不知一般公務員有沒有這種福利

AL168 wrote:
正本清源連教授都搞怪...(恕刪)


支持嚴辦
不過如此一來,緊張的不只是大學教授
還包括現在所有的大學及高中生
因為全台灣的大學都得關門了

以自己曾經參與國科會的研究經驗來說
只要有拿研究經費的教授
不管是國科會及其他的研究計劃
沒拿假發票報帳的教授大概找不出幾個
差別只在錢是進教授自己口袋還是用在研究室其他用途或教學上

要怪只能怪稽核太鬆
單據送學校會計室,只審核數目,除非是大型儀器要列財產的才會稽查
像文具,照像沖印費等等的也沒辦法管你買了什麼,以及是否真的有買
所以大家都是這麼報
也不知這是違法
如果要追究,連會計室行政人員都有責任

就看這案子敢不敢往下辦了
chkconfig wrote:



支持嚴辦
不過如此一來,緊張的不只是大學教授
還包括現在所有的大學及高中生
因為全台灣的大學都得關門了

以自己曾經參與國科會的研究經驗來說
只要有拿研究經費的教授
不管是國科會及其他的研究計劃
沒拿假發票報帳的教授大概找不出幾個
差別只在錢是進教授自己口袋還是用在研究室其他用途或教學上

要怪只能怪稽核太鬆
單據送學校會計室,只審核數目,除非是大型儀器要列財產的才會稽查
像文具,照像沖印費等等的也沒辦法管你買了什麼,以及是否真的有買
所以大家都是這麼報
也不知這是違法
如果要追究,連會計室行政人員都有責任

就看這案子敢不敢往下辦了
...(恕刪)


我也接過助理,用在口袋就是貪污,要怪就怪自己貪心,學者教授又怎樣?花天酒地大有人在,價值觀不對,怎教學生

yeng131 wrote:
我不相信買電腦螢幕會沒有發票可以報帳,非得要拿碳粉匣的發票來報帳不可.(恕刪)


如果買電腦螢幕可以直接報帳,誰會用碳粉夾發票?問題是很多僵化的核銷制度限制使然,別說業務費不能買電腦,常常連設備費都不能拿來買電腦,螢幕,印表機。另外連實驗室的實驗椅也不能買,所以有些學校學生都是坐木板凳,很多年輕老師都只能自備筆電來作研究,要等到老一點才有可能分到系上的圖書儀器費購買電腦。

No day but today!
我比較好奇的是,怎麼沒看到大學生,研究生出來靜坐抗議?????
AL168 wrote:
正本清源連教授都搞怪...(恕刪)

平時喊說要尊重相信司法獨立的一群人,現在串聯一起想干預司法來脫罪。
這次起訴的都是公款私用的
說買電腦螢幕 結果買成液晶電視、吸塵器(孫芸芸那台)放自己家之類的
就不用再說什麼經費限制多、設備不能買什麼的
限制再鬆也不可能讓你買回家啊
只要公款公用都沒事 法務部這次算近人情的

ChanSP1970 wrote:
如果買電腦螢幕可以直...(恕刪)


台灣人的通病
制度不好,所以就自行"變通",哈
就沒有人想說要去反應,去修改,太麻煩了!反正隨便生一張發票出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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