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不是說要宣導禮讓行人,該怎麼讓,準則何在,不拍個影片來宣傳,反而是拍這種影片為自己的政績化妝,政府的廣告應該用在政令的資訊性宣導,不應該用來宣揚政績,這種浪費公帑營私的貪瀆行為,廉政署查不查?啊,我忘了,廉政署目前首要之務是辦路跑,現在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