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夢 wrote:(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恕刪) 應該要改..這樣學生自己才會小心一點..以前唸書的時候..其中一條校規..公車上未禮讓老弱婦孺..只要被檢舉..送警告一支..當時還沒有全民狗仔的年代...博愛座沒有同學敢座..有法的規範..會安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