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媒體人請代為轉達洪仲丘的家屬


nancy2009 wrote:
看了昨天的新聞~發現...(恕刪)



我也覺得不公平

但是...轉告家屬什麼?
目前法律有這樣規定嗎?
有什麼幫助?

不解...
若有錯別字或錯用詞句, 煩請不吝指教...謝謝!
因為那時候看到一則新聞說
下午2點馬先生要過去

那時候只想說~
與其只要求1次第3方
不如就此以後都第3方~
反正出事情的時候撇的很快
既然這樣~
那就~弄出事情的人就讓國防部來跟他撇的很快
國防部反而輕鬆~還可以當好人
那就國防部代位求償
一般來說.名間討錢其實不容易
但是政府討錢是1流的
想想看被關完後~
政府接著後續的動作~

大部分的人自然會考慮因果了~

colchicine wrote:
人人都在砲轟這不公不義的事

沒想到還是有人要護航



那是該員的專長,回報了也沒用。


沒想到他這次帳號在01撐的真久...
媽個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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