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ep621104 wrote:很多在醫院已經可以說是僅剩一口氣的病人,插著管趕回家才斷氣的,上面也是寫「自宅」而非醫院!...(恕刪) 你怎麼知道他在醫院還有一口氣可以撐到回家?他在天成醫院量體溫就44度了很多專業醫師說 這當時醫官去禁閉室可能都回天乏術了送去三總會後宣告搶救無效 這樣還能留可氣回家嗎?這他們這樣的描述 常理判斷 就算斷氣也不可能是在自宅斷氣的
sleep621104 wrote:剛剛看新聞,洪家要求...(恕刪) 這份死亡證明書的確有問題是當初設計的有問題或許改成出事地點比較恰當死亡地點的確是家裡出事地點在軍中以後還是會有同樣問題乾脆這次就改了吧
Delkin wrote:在自宅被他殺? 軍檢...(恕刪) 死亡原因跟地點是不同欄位,是回家拔管然後呼吸及心跳停止,所以死亡地點是自宅無誤。到底在灰什麼?譬如一個人在公園被砍送醫急救兩天後死亡,那死亡地點也不可能是公園啊!
如果有留一口氣回到家,通常死亡證明書的地點都是以自宅這是華人通常都希望死在自己熟悉的地方的想法,都不願意 "客死他鄉"所以救護車載死者留一口氣回家,就算在半路上已斷氣了死亡地點還是會寫自宅,所以地點應該是正確的更何況如果軍方把死亡地點寫禁閉室人生最後階段還註明他是 "客死他鄉",不是更引家屬反感嗎?
sea_learn wrote:你信了?你懂死亡的定義?...(恕刪) 信啊!不就是地點的問題!用外力維持生命跡象回家,不管怎樣要走也要在家裡走是台灣人的習慣!當然啦,或許整個狀態與死亡沒有差別,但只要還有呼吸心跳就還不算死亡啊!受害地點不是自宅,但死亡地點應該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