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點 wrote:張姓男子今年四月間,...(恕刪) 偏偏01這邊卻是以他人的110不等於最高速限的最高標準來檢視而要砲自稱已達最高速限的駕駛視為龜車 變相鼓勵超速反正只要不擋到在內車道的某一特定車子 就可持續行駛...看看那個版 已經快百頁了...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