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 +1
回想年輕時的自已和現在的自已,
也變的too old too fat

曾经年少欠轻狂 wrote:
1989年,我曾扔下...(恕刪)

曾经年少欠轻狂 wrote:

現在評價當年的自己,
借用一句網路語言:
圖樣圖森破
too young,too simple


學生本來就是抗議活動的核心份子 從古至今皆然

如果連學生都選擇沉默 這國家就由掌權者任意擺佈了

活動用意雖好 但是參雜了湊熱鬧的人進去 讓活動模糊了焦點

這或許會是合體之前的最終掙扎...或許最後一切徒勞無功

但很高興 曾經有人願意站出來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如果現在學生上街頭還被警察打
只能說你們以前都被白打了
aliao wrote:
孫先生前面是槍是刀我...(恕刪)
sometimes naive

絕代蝴蝶 wrote:
要學革命請女學生學色戒裡的湯唯,我可以扮梁朝偉。


先說你看上哪一個了

ddr7011 wrote:
如果現在學生上街頭還...(恕刪)

不,我倒覺得如果發生學生打警察,那我們以前被打才是白挨
把時間拿去充實自己比較實在拉

別傻了,不要以為抗議,就可以讓那些不做事的政治人物做事

如果那些人平時有在做事,早就已經審完了
哪還需要人們卻抗議

藍的爛眾所皆知,明明獨大,沒做事卻老是找藉口
綠的擺爛也是眾所皆知,平時不做事,出事了才躲在別人後面裝聖人

說穿了還不就是平時沒做事
請這些人多點良心,領了百姓的納稅錢就做點事
不要只會在電視上做秀
大家的留言真有趣 其實這次學運我覺得有個我覺得還不錯的 林飛帆 聽他的發言思路滿清晰的 陳訴也很有邏輯性
晚安!

立法院,不論是反服貿,反黑箱作業,應有議事規章可處理。

當一方以不認同,黑箱作業或未履行朝野協商(有無違法,看議事規章)為理由,而從事違法的行為(未經申請強行進入國會,妨礙公務執行(與駐衛警推擠),強行拆遷公物(造成毀損),阻礙議事進行)。

那另一方是不是也能因為不認同,這個已確定違法的行為(未經申請強行進入國會,妨礙公務執行(與駐衛警推擠),強行搬遷公物(造成毀損),阻礙議事審查),也做出反制的違法行為。

若前者的行為是被認同,允許,那後者的行為出現,也可說是順理成章,台灣將永無寧日。


知道黑心(違法)商品的害處與可惡,拒絕黑心違法的行為。
若知道黑心的商品要拒絕,那黑心的集會與抗爭拒不拒絕,看每個人的智慧。

現在,有人南北烙人來包圍學生,還說學生不退,他們不退,都被你們包圍了,怎麼退,是在作弄學生,還是看輕民眾的智慧?

台灣民主,縱容黑心抗爭行為(本應是適當包容,而非縱容),形成現在的狀態,是病因,治不治,還是看個人智慧。

因為黑心扯後腿,就算有心努力,進步是不可能,也只能減緩後退,台灣本來可以更好。

祝福 台灣!

d2jtang wrote:
晚安!立法院,不論是...(恕刪)

+1

朝野協商也是黑箱,而且,是很黑的黑箱,是台灣沉淪罪魁禍首的的黑箱

甚麼事,都該攤開來,見不得人的密室協商,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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