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況:A.陸方WTO 承諾(CPC9312)開放設立合資醫院或診所,設有數量限制,以符合其需要,允許外資擁有多數股權。應允許持有其本國頒發的專業證書的外國醫生,在獲得其衛生部許可後,在中國大陸提供短期醫療服務,服務期限為6 個月,並可延長至1 年。B. 陸方對我國ECFA 早收清單承諾:i.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醫院;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設立獨資醫院。ii.自兩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穫清單,已核發聯新醫院管理服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首張醫院服務相關之服務提供者證明書(100.3.8)。透過ECFA 早收清單協議,前開公司於上海成立首家台資獨資醫院,並於101 年6 月26 日開幕。(2)ECFA 服務貿易協議陸方承諾新增開放:A.範圍:醫院服務B.內容:a.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可以與大陸的醫療機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合作形式,或者以獨資形式設置醫療機構。b.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置獨資醫院、療養院的,其設置地點限於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由大陸衛生主管部門審批。c.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置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以及除獨資醫院、獨資療養院外其他獨資醫療機構的,其設置的標準和要求按照大陸單位或個人設置醫療機構辦理。d.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置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以及除獨資醫院、獨資療養院外其他獨資醫療機構的,由省級衛生主管部門審批。==========================================泛政治回文是因為 我看到學生代表的談話都只淪為政治一個協議 是要爭利 也要讓利的 彭總說過蔡英文也說過 談判桌上多少籌碼 是不能先亮開的我們可以做的是授權給政府(立法院)去談判帶回來的協議的審查 只有簽與不簽
kopin0720 wrote:上面的回文也都泛政治...(恕刪) 很多反服貿的都在擔心假議題,一個大陸開的醫院,你敢去嗎?如果你真的敢去,是不是代表他真的端出很可口的牛肉給你? 如果是這樣,那又有什麼不好的,刺激一些相仿的企業,就像麥當勞vs肯德基,得利的是消費者...
目前版本的服貿,中國對台灣讓利太多,容易加深台灣對大陸的依賴,進而造成以經促統的局面。這樣看來,學生要的服貿基本要求應該是中國不要讓利給台灣。台灣雖小,但不須要被當作細漢仔來看。兩方要平等互惠,這樣才符合WTO的國與國關係。以上假想不知切中幾分...
蘋果今天的新聞市議員陳麗娜就「服貿」議題詢問陳菊:「是否支持服貿?」陳菊回答:「服貿有 好的,有不好的」,若服貿通過,可逐條審查,陳麗娜見陳菊未正面回應,再一次追問: 「你是否支持服貿?」陳菊:「若符合程序正義,有相關配套措施,我支持服貿」。(石 秀華/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