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闌尾募1053萬內政部、監察院:恐觸法可判3年

castriess wrote:
說到這還有人扯到紅衫...(恕刪)


"中華民國內政部曾對這次捐款活動提出合法性質疑,認為其可能違反《政治獻金法》的規定[4]。監察院則去函該活動主辦單位要求說明募集款項性質,並指出違法與否的認定與裁罰,仍待第四屆監察委員上任後組成的廉政委員會決定。"

這類事是監察院管的,不過紅衫軍那時沒監察委員。


iamchelsea wrote:
我也很想知道郭董說割...(恕刪)


自有資金。



凸歸台灣 wrote:
自有資金。...(恕刪)


所以,他自己一人執行這個 割綠霉 的運動?還是她只是提供你所謂的 自有資金?
若是只提供,那去做這個 割綠霉 ,收取他資金的算是什麼?

對了,每個捐獻給 割闌尾 的個體的都是屬於 自有資金 沒錯。
重點在於收取單位(團體)
iamchelsea wrote:
所以,他自己一人執行這個 割綠霉 的運動?還是她只是提供你所謂的 自有資金?
若是只提供,那去做這個 割綠霉 ,收取他資金的算是什麼?

對了,每個捐獻給 割闌尾 的個體的都是屬於 自有資金 沒錯。
重點在於收取單位(團體)...(恕刪)


很簡單
如果割闌尾的募款無法可管,那除綠黴的募款也可比照辦理,政治獻金法,公益募款與宗教募款的法規就形同具文,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

重點在於收取單位而已嗎?你要不要至少先把法規給看一看再胡說八道?募款用途需符合其募款目的難道不是重點之一嗎?(請參考第八條及其他相關條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38

非營利團體募款拿來從事政治活動的話能算是公益募款嗎?宗教團體募款拿來從事政治活動的話能算是宗教活動募款嗎?政治人物或政府機關如果要辦募款從事公益活動該算是政治獻金還是公益募款?

當初施明德發起紅衫軍的募款不就需要提出單據證明募款用途是否符合其募款目的嗎?

我想最後割闌尾募款可能要被硬凹成符合公益?那除綠黴也就比照辦理一下當成公益募款算了?不過就這點來看的話把兩黨立法委員全部罷免光了或許最後能算是一項符合社會公益的活動耶
可惜我不是那些團體成員, 只要哪一天登高一呼說要罷免馬英九, 請贊助我(們), 募個幾億很正常吧
Louisvuiton wrote:
難怪地下電台這麼盛行
所有的一切其實都只是為了撈錢而已
現在內政部說違法
他們又有話可以說了
我還真佩服這些人什麼都可以凹
大家就慢慢看他們要玩到什麼時候



...(恕刪)


這些人的邏輯真怪

明明是自己的募款行為有違法疑慮卻能把政府依法處理瞎掰成是惡意打壓?
重點是竟然還有人能聽得進去還能接受

難怪台灣是鬼島

castriess wrote:
說到這還有人扯到紅衫...(恕刪)

前兩天有看到新聞,黃越綏罵施明德俗辣,判賠一百萬,
質疑施明德不當募款的官司,施早就勝訴了,
近年來許多毀謗施的官司他都是常勝軍,
每場官司他都獲賠幾十到一兩百萬.
想罵他的人最好小心點,
免得下次被施明德告上法院.
iamchelsea wrote:
對了,每個捐獻給 割闌尾 的個體的都是屬於 自有資金 沒錯。...(恕刪)


重點是各種花費的收據,是跟誰請款?如果是跟郭台銘請款,那就是自有資金。
如果割闌尾的收據也交給那些小民過目,再依收據付款,就也是自有資金。

不過要學生團按照一般公司做法,有收據或發票才付款,他們應該辦不到。這也是政治獻金法的立法目的,避免有人假藉名目撈錢或上下其手。





ommo wrote:
政府也很愛嘴砲..口...(恕刪)


新聞有報,監委在查了 .....


政府開始查,就說是白色恐怖

政府抓人,就說是獨裁政權、非法逮捕、白色恐怖………


台詞來來去去就那幾個,有沒有新劇本呀??



ommo wrote:
ommo

政府也很愛嘴砲..
口說恐違法..卻又不去查
這樣聲明有何意義?

只靠張嘴辦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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