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來鴨去 wrote:
2014/06/12 13:09:12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為鼓勵加薪,行政院祭出租稅優惠。經濟部次長沈榮津指出,台灣中小企業家數約130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97.67%;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近850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約78%,因此優先針對中小企業修法。(圖/記者王鼎鈞攝)
為鼓勵企業加薪,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修法,中小企業為本國籍員工加薪,在百分之一百三十限度內,可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包含法定基本工資的調整。
行政院會今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外界關注的加薪課題,除了道德勸說,如何透過政策工具加強誘因非常重要。
江宜樺強調,促進就業與提升薪資所得都是當前政府重要的施政,本次修法,透過租稅優惠措施,鼓勵中小企業積極提高基層員工薪資給付,對於改善員工所得有相當助益。
「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加薪租稅優惠規定,及其適用期間、基層員工範圍及平均薪資給付水準計算方式、核定機關、申請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恕刪)
太小看台灣老闆的心機了....就算改這樣,台灣老闆們也開心的很,
假設公司平均每年都有發年終獎金or積效獎金~~~
再假設每年的獎金支出大約是10萬/年來算....
老闆說:從現在起每個人加薪3000元~~~(等於一年多支出3萬6給員工)
但是到了發獎金時,就說因為公司穫利減少了,所以只好共體時艱,獎金砍半.....
等於每一人每一年幫公司省了5萬~~~
這樣一來一回,公司還賺到14000耶....老闆們也可以因為有加薪,所繳的稅金又變更少了~~
台灣老闆又不是吃素的....
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