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佔領入口嗎?還是出口?應該是出口吧,不然怎麼會回堵。出交流道的車速通常很快,佔領那邊真的是不是不要命了?假如往後無預警佔領,那就更危險了,比上次華隆員工臥軌更危險。不應該只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而是刑法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從重論處,不然以後抗爭運動有樣學樣,真的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