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狀況是
真正賣假藥
賺很大又會傷身的
不是大到得罪不起的地步了
就是重要椿腳
誰敢動?
但鄉民一天到晚靠北
所以就抓些小隻不會含扣的來抵帳囉
dekliu wrote:
https://tw...(恕刪)

八十幾歲是他現在的年齡
你以為法規是現在才有的嗎?
他一出生就八十幾歲啊?
這不是脫罪之詞
他願意合法的話,八百年前就合法了

是政府該醒?還是同情心過剩的人該醒?
製造販售火箭膏 翁媳判刑
-->判的好,在法庭上 不懂法律只是脫罪的藉口而已
開版的論點"零分"

fayever wrote:
極端一點,若平常我們用來治酸痛的一條根、降火氣的綠豆薏仁,哪天都被國外藥廠取得專利,我們不能再在市場上購買自製,一定要上葯房花數倍錢買,誰能接受?...(恕刪)


等綠豆薏仁成為管制藥品就得接受呀
還是你要說 為什麼不能自己種大麻 一定要醫院開藥花數倍才能買?
你真以為大麻對人體危害多大 不也是利益的關係 所以這在各國都是這樣搞的
回過頭來 你覺得綠豆薏仁可能變成管制藥品嗎 所以你講的狀況根本不可能發生
而會發生的 對 都是因為利益的關係 而且全世界都是這樣搞的
社會要有彈性

像外國那樣

先將法 再講情 就好了嗎

國外律師賺到翻天 把黑講白的 這就是真理嗎

他們藥膏 可以先去化驗 再來討論處置

而不是 先把人斬了 也斬了傳統

那些積極在菜市場買假藥的人才該死吧
只要號稱有療效,就要許可證。
他可以說是健康貼布,但不能說是〝藥〞膏。
dekliu wrote:
https://tw.news.yahoo.com/%E8%A3%BD%E9%80%A0%E8%B2%A9%E5%94%AE%E7%81%AB%E7%AE%AD%E8%86%8F-%E7%BF%81%E5%AA%B3%E5%88%A4%E5%88%91-221207618.html

政府依法行政 為什麼就不能體卹民情 不是考慮民眾的利益 而讓人覺得政府搶錢
不符合法律 應考慮實際的因素 輔導他合法 他不是賣假藥某取暴利 也不是傷害大眾身體
他只是憑著良心 製造販賣傳統且古老有效又便宜的"傳統膏藥" 簡單的說他在做利益大眾的事
站在文化的角度 他在傳承文化 延續歷史的記憶 為什麼政府就非要處罰跟消滅這種歷史的記憶
而不是輔導他 幫助他合法 (他是83歲、微重聽、口說台語的謝木居老先生) 你覺得一個八十歲老人會去申請衛生署的合法程序嗎?
判謝老1年2月、曾女1年徒刑,均緩刑3年,附帶捐給公庫12萬、10萬元 讓人覺得政府只是要錢 傳承文化根本是笑話
法律是處罰壞人 對一個有良心 且利益大眾的好老人 判刑確認且罰款 社會大眾 請你不要再沉默 用力的轉發 讓這失去公信力的政府 醒醒吧

本文同步傳送 胡志強臉書 總統府 行政院 龍應台臉書 臺中市市長信箱
...(恕刪)


理盲又爛情,哈哈
我最近在研製一種"印度神油:,效果好,不傷身,
配方有:蛤蚧,陽起石,淫羊藿...等等.
不過衛生署能不能驗過就不知道了!
我記得以前也有個類似新聞,中藥行自己做八寶散,後來驗出重金屬.........

dekliu wrote:
https://tw...(恕刪)


這是擦在人身上?
我還以為是做炸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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