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
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恕刪)
這麼說其實就是不管是在國內或國外買
從國內買是業者幫政府代收再繳還給政府,叫做商品價格+營業稅(本質上還是消費稅)
從國外買也是要由消費者付出這筆稅,是叫做商品價格+真正的消費稅
所以營業稅 = 消費稅的意思囉?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沒辦法叫納稅人誠實納稅
而要商家要他把商品價格加上一筆消費者逃不掉的稅
意思即是你購買者只要想買商品就逃不掉這筆稅
藉此來達到100%成功對消費者課稅的手段嗎?
而在國外的業者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沒辦法要他們乖乖就範
只好要購買者自己去繳這筆稅,但至於繳不繳其實沒差
反正政府也沒辦法去跟國外業者要到消費資料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