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停建大巨蛋,這次國賠恐怕是賠定了…


flycola wrote:
法治國,為避免政府機...(恕刪)

遠雄偷跑未按圖施工,被停工只是剛好。北市府那需國賠?

現在只是不讓遠雄俠持捷運安全,卻偷偷幫商場趕工。報備部分才能復工。

唉!柯黑。
法治國,為避免政府機關濫權獨斷,首重程序正義…
行政的手法,除了正當性,還必須要手段相當…
要一個改善書(市府說只有一張,遠雄說有300多張,雙方各說各話)
有必要停工嗎?

聽說那300多頁是那根煙囪的改善計劃. 並不是大底改善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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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那根煙囪,以現今的建築技術無法克服或補強嗎?
再說之前台北市府,對於這部份,不是與遠雄達成協議。

"小朋友"砸下去就可. 但目前看來是大雄不想花大錢. 如同浮州宅一樣. 表面粉刷一下. 等政府驗收通過後,就跟大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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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81項未按原始設計圖的施工項目
這81項是否會影響巨蛋強度?影響的程度有達到非停工不可嗎?(如:樓梯換方向、廁所門大小改變,)

這是根據建築法第58條.
第五十八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隨時加以勘驗,發現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一、妨礙都市計畫者。
二、妨礙區域計畫者。
三、危害公共安全者。
四、妨礙公共交通者。
五、妨礙公共衛生者。
六、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七、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


此條款如果起造方違反,就看驗收單位的"臉色". 如果不爽就全砍重練. 如果吃個飯,喝個蠻牛,那就是補件並通過審核(但這方法再4月就被退件).

這跟是否會影響巨蛋強度無關. 只是他未照建設圖監造. 說白話一點. 就是坊間的二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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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台市府也沒有給遠雄合理的協商,或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公證,調解爭議。
北市的做法,不只違背合約,雙方對於爭議事件的處理程序,還違背行政法,正當性及必要性原則…


這不用送第3方公證. 因他是違建. 如果不服請上法院打官司. 如果真要打. 大雄最佳狀況是要恢復成過審的版本. 而不是審議沒過的版本. 最慘是解約,拆屋還地.



除天龍市5大案外. 天龍是市外圍的浮州合宜宅手法和大雄造蛋的方法是一樣. 現看朱市長是要吃下去,還是硬起來.



台北對合法建物的二改,也是即報即拆, 自己拆就把非法拆除(如226件事件,阿帕姐事件), 不然政府都幫你通通拆光.


kuoyuan1 wrote:
遠雄偷跑未按圖施工,被停工只是剛好。北市府那需國賠?

現在只是不讓遠雄俠持捷運安全,卻偷偷幫商場趕工。報備部分才能復工。


未按圖施工有到達重大而且有立即危害的程度嗎?,說好的比例原則勒?

遠雄俠持捷運安全偷偷幫商場趕工,是隱藏版的停工理由嗎?不然怎麼公文上不敢寫?怕白紙黑字寫了被遠雄告到脫褲嗎?

kuoyuan1 wrote:
遠雄偷跑未按圖施工...(恕刪)


話都是台北市政府說的,現在市政府的發言我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如同放羊的孩子,玩火自焚。
國人還需要花錢去六旗魔術山玩雲霄飛車嗎?
全世界最刺激的雲霄飛車就在台北市政府了
nana930421 wrote:這跟是否會影響巨蛋強度無關. 只是他未照建設圖監造. 說白話一點. 就是坊間的二次施工....(恕刪)

使用執照都還沒拿到,何來的二次施工?
賠就賠有差嗎

大頭柯:我錢還不是爽爽領 咖啡照喝



高傲的市長;高傲的秘書;高傲的團隊;以後台灣這就樣玩,以後換人執政就玩死對方,錢照領....要賠錢就國賠..人民納稅賠...錢不夠人民多繳稅,在搞幾個會課人民稅的部長就行了,真的被這兩個政黨的政治人玩死了,人民還要吃飯生活,行行好吧~~




我是大陸人,所以我不是很懂台灣的行政機構的作用

這個叫“台北都市發展局”的單位,還 挺強的,看到第二條了嗎?按照第二條的說明,巨蛋停工的原因是:

古跡損毀
捷運隧道裂縫
違反環評承諾事項


也就是說,這個叫“都市發展局”的,是管文物的,還管捷運的,還管環保,不然不可能據此來開罰單啊。



刪文專家 wrote:
未按圖施工有到達重...(恕刪)


"偷偷" 幫商場趕工??? 遠雄依雙方同意之契約蓋商場,何謂偷偷幫商場趕工
這不是遠雄本身該做的事嗎? 這也是台北市政府同意的事啊?
我感覺北市府為了要遠雄吐錢,不但透過電視名嘴(公文流出),還強制過當處份(停工),
不依暨定的契約內容或法規處理事情,柯文哲好像以為自已是台北市的皇帝?,
他想全面停工或局部復工,隨他心情好壞(酒氣),連法律似乎也需配合他的想法修改(錄影取締違規),
我覺的他應該改名叫大頭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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