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怎樣的"讀者"就有怎樣的媒體...

錯誤的方式本身就不是公平正義
但是有人卻認為可以依此去找到公平正義
不是有心人太聰明而是無知的人太傻
"有心人"要的從頭到尾都一直是那不能出口"目的"


連同事老婆都敢襲胸了,其他事又有何不敢

蔡警是自己主動跑到被害人套房去,

又不是對方主動約他,要說設局太勉強了一些,

更別說蔡是警察的身份,

被害人擔心官官相護被找麻煩,三個月後報警也算合理。

事後蔡員拿出100萬元合解,才可能是檢方輕放的原因。

dj720c wrote:
==> 留長頭髮比性侵還可惡!!!???...(恕刪)


我也想知道
為什麼
酒駕撞死三人的葉少爺 關6年
而李粽瑞打個砲而已,又沒有死人 卻要關20年
dj720c wrote:
警察這個組織標準真的...(恕刪)


蔡員 強迫對方口交得逞的定義是?

有噴精是吧!
一整個藍照面
跟這則一樣有得逞


消防小隊長酒後亂性 性侵女隊員遭停職處分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10月30日,台中市消防局某消防分隊竟發生小隊長性侵女隊員得逞之事,消防局長蕭煥章於今(2)日證實,並表示會配合檢方調查,絕不護短,目前檢方已經著手調查,中市消防局專門委員楊元吉於11點於消防局召開記者會統一說明,表示台中市消防局考績會已經做出決議,針對小隊長值勤時間喝酒予以記大過、曠職4小時處分,並降調為隊員,並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市府予以停職。

據了解,上個月30日晚間,這名小隊長與隊員連同替代役共9名,在部隊吃宵夜飲酒,直到凌晨3點許,趁大家都喝醉時,小隊長便利用鑰匙統一保管,潛進一樓資訊房偷取一名女隊員房間鑰匙,隨後進入性侵得逞。

楊元吉表示,女隊員遭到性侵後,凌晨4點許跑到值班台按下緊急集合鈴,同事聽到鈴聲大響,以為有火警發生,連忙跳起查看,但卻看到女隊員不斷哭泣,卻未說明原因,只好請女隊員男友到場安撫。

直到上午8點許,分隊長到到隊部勤教,發現女隊員並未參加,一問之下,才知道女隊員被其性侵,緊急報警並在女同仁陪同下到院驗傷,並通報上級,蕭煥章於隔(31)日,小隊員即被調降為隊員,1日這名小隊員已經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警方偵訊後以50萬元交保。

消防人員透露,這名涉案的小隊長已經40多歲,育有兩子,服務已經20多年,而這名被害女隊員服務僅4年,疑似小隊長覬覦女隊員已久,才會喝醉還能找到房間進而性侵,目前這名女隊員已請假在家休養,隨後也將請醫師及專家給予被害人輔導、協助。

今天上午消防局也將召開人評會,已將這名小隊長記大過、曠職4小時處分,並降調為隊員,並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市府予以停職,消防局也將一併調查還有哪些隊員在值勤中喝酒以及相關主管的行政責任。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dj720c wrote:
淫警 性侵報案女...(恕刪)


剛剛我同事說標題看成
報案淫女性侵警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