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20年的中華民國搜救隊,是違法且不能從事國內救災的團體嗎?

呵呵!我對相關法令不甚了解,但我好奇的是?這次地震該團體是有阻礙救災的實證?又或是他們有對家屬造成什麼傷害?拍了個車上裝飲料的照片就開始批評,而這麼多人卻是大老遠的犧牲自己的年假、犧牲自己與家人團聚的時間。到底是什麼跟什麼啊?
台灣真的變了,以前遇到這種事,從來就是幫著民間罵政府,怎麼今兒個~~~把罵政府的鄉民還給我。

badday wrote:
我覺得重點不是在有...(恕刪)

救難是拼時間,分秒都爭,災難現場這麼複雜,你以為憑那一隊人就可完成?
我們都是在家看電視,人家是冒著低溫 犧牲假期,實在沒資格說什麼.
國軍有去登記嗎?有受過救災訓練?
怎麼也拿著儀器在進行搜救任務?

這次救災真的是讓人看的霧煞煞

chihung1105 wrote:
國軍有去登記嗎?有...(恕刪)


照這種論調
國軍確實無資格救災了
國防部要檢討
軍人專職是打仗呀!
counter65 wrote:
國軍救災是依法救災...(恕刪)

國軍有配合救災的義務,這可不是一般水災風災,去的都有受過專業訓練?
國軍不是在內政部登記的"合法救難單位"
照台南的官方說法,也應不能參與.
不用骨歌了,在這講的是人情義法理 普世價值 謝謝


counter65 wrote:
拿國軍這點來做文章...(恕刪)


那受過訓練且合法登入的民間救援單位去救災有何不可?

不要再扯了
中華民國搜救隊就是專職搜救
所有機具都是為了此目的
而且還是訓練機構
國軍呢?
法律有規定須餐與搜救沒錯
現在有當過兵的出來說
誰在當兵的時候有受過救災訓練
哪一個有
誰是專業很清楚
而且到底是搜救總隊是專業還是台南市消防隊比較專業
相信大家都會有自己的想法
我所知道的是早期(20年前吧??)擁有無線電對講機是違法的,只要車上貼張某某組織,被警察攔查時就不會有事情,這是友人早期在玩的遊戲!

counter65 wrote:
有法源不就表示國軍...(恕刪)

個人淺見
相較於國軍是被迫救災,相搜救隊是自願參與
光這一點,坐在電腦前的你跟我,就沒資格批評
有幾個人願意犧牲自已的年假
去到一個沒水、沒電、相對危險的地方
對素不相識的人伸出援手
光這一份熱情跟行動力,至少全台灣99.9%人民都比不上
counter65 wrote:
未證實? 在媒體前到家屬區去講一些五四三的話都有新聞畫面為證, 那裡未證實?
別團沒這問題就他們有?


真的這句才是重點,沒人否認他們的功勞
我相信一定有更多人或團隊去救災,卻因幫不到忙而離開
但就只有中華搜救隊走之前還大張旗鼓的跑去家屬那找媒體拍攝說我們要走了
只能說今天被罵成那樣是他們自己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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