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
這類議題十多年來偶已...(恕刪)
抱歉,可否多作解釋?
第一點: 濫殺小孩=無人性=無藥醫=該死 是我的論點,聽不懂你所謂的"比例原則"
第二點: 為何審判死刑跟無期徒刑的費用會有所差別? 還是說判一個人終身監禁可以不用太認真? 可以用比較簡單便宜的方式審理?
第三點: 刑罰無關社會正義? 這我真的是聽不懂了
cryhungry wrote:
第一點: 濫殺小孩=無人性=無藥醫=該死 是我的論點,聽不懂你所謂的"比例原則"
cryhungry wrote:
第二點: 為何審判死刑跟無期徒刑的費用會有所差別?
cryhungry wrote:
第三點: 刑罰無關社會正義? 這我真的是聽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