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01686524 wrote:遠雄未於投資契約所定之期限內完成工程,施工進度嚴重落後,是構成違約的要件之一,就這樣來看,歸責於遠雄,市府可以終止本契約,要求遠雄把整個工程移除而且不予收買,費用由遠雄負擔。...(恕刪) 可以這麼容易還等什麼?到時如果市府出了一塊錢或遠雄拿到一塊錢就算瀆職嗎
繞過"違約解約",柯P敢自打臉去跟遠雄談"合意解約",而且也真的做了,這點我佩服他的勇氣,跟一日雙塔一樣屌。但市政不是光比誰屌,重點是政策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大巨蛋如果真有問題,那怎可"合意解約",還說付款不能對遠雄斤斤計較,不能吃人夠夠,讓它輕鬆下車,這不是縱放且圖利嗎?大巨蛋如果沒問題,只是簡單因為雙方互信不足而"合意解約",先不論公家幾百億的合約是否可以隨便用個這麼爛的理由就解約,那柯P前面罵了一年,堅持公安絕對有問題是在演哪齣?勒索嗎?要脅嗎?想拿好處嗎?....查不到對方任何問題,公務員只因為討厭他可以囂張濫權到這種境界?明明有問題、沒問題都不通,但柯P還是蠻幹了,X!
哦?如果遠雄違約那市府還要盡量讓遠雄感到善意?遠雄已投入費用市府不能斤斤計較「吃人夠夠」,有憑證的合理支出該給就給,以此原則讓遠雄感受市府的善意誠意。gn01686524 wrote:遠雄未於投資契約所定...(恕刪)
gn01686524 wrote:遠雄未於投資契約所定之期限內完成工程,施工進度嚴重落後,是構成違約的要件之一,就這樣來看,歸責於遠雄,市府可以終止本契約,要求遠雄把整個工程移除而且不予收買,費用由遠雄負擔。目前370億這數字是從遠雄出來的,新聞媒體各名嘴一直在說370億全民將買單,真是唯恐天下不亂呀。 北市府自己都願意賠250億解約了還在那邊講什麼解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