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neken1120 wrote:市長以為工程解約跟割盲腸一樣,喊切就切?
台北市長柯文哲:「7月8日他(遠雄)要表示,到底要不要按照我們(北市府)的標準,然後3個月內要達到變更建照的標準,不然就是解約。」
工程蓋到一半,甲方片面要求更改規格,乙方不從,甲方解約......法院如果同意這種玩法,看誰還敢接台灣的公共工程?
heineken1120 wrote:北市府連解約之後要怎麼做都沒有想法;到時真的解約了,依照大巨蛋未完工的現狀跟北市府的名聲,我看真的只能請國家地理頻道來拍大巨蛋爆破秀。
不過議員步步緊逼,又追問解約後,大巨蛋會拆?還是會保留?
台北市長柯文哲:「我們已經給他1年的時間,我認為也夠了,我覺得是這樣,我們不需為未來預設立場。」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