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酒駕"屬私領域,沒誤事",就可以了,建議也用同樣標準對待軍人,警察,老師之類的軍公教人員,下班後酒駕被抓但沒出事,就不能因此記過處罰或是職務調動,藝人之類的公眾人物酒駕被抓,也不用再道歉,而且不用攔檢抓酒駕了,等出事了,再去處理就可以了,公眾人物人酒駕被抓,要付出的代價,比一般人還高很多,態度卻還是如此輕忽,一般人酒駕可能更嚴重,或許背後的法律縱容再加上黨派徇私,才是問題最大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