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士官溜出營不歸法官:「他真的慶生」給緩刑

阿共這時候你不來
是要等到何時啊!


peter670520 wrote:
這在戰地前線金門下場會如何?

應該沒人想理你。早點名出現就OK
所謂的『軍紀』~已經蕩然無存

oaixuol wrote:
安全士官溜出營不歸 ...(恕刪)


擅離職守 只有緩刑,
大家都不用遵守規定了.
國防部可以撤掉了

改成

國營保全部 歡迎大家來考取
一整個藍照面
打連長公定價四萬,
那打營長多少錢
oaixuol wrote:
顏(22歲)原是關指部機步一營營部連上兵,現改調步一連。士林地院指出,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所稱的命令,歸納要件為:命令須為合法;命令內容須為上級機關或長官職務權限範圍內之事項;命令不以作戰或作戰有關者為限,只須與軍事有關即足;命令內容必須明確,不致使行為人誤認有選擇餘地。
而顏姓上兵是經羅姓連長排定「安全士官輪值紀錄表」的凌晨2點至4點安全士官,他竟擅自離營,被發現後張姓副連長打電話要他返營接值,顏卻故意違抗命令,法官認為顏犯行明確。
士林地院指出,軍人首重軍隊紀律,否則上命不能下達,軍隊無法維持戰力,顏的行為減損幹部對部隊領導威信,更嚴重危害軍隊紀律,不可取。但顏犯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態度尚可」,犯罪動機「確實因慶生所致」,宣告之刑暫不執行。
我早上九點上班,如果時間到了沒進公司,老闆打電話叫我去上班,我說昨晚慶生太晚,所以不去上班。
我被記曠職一天,扣一日薪水。

沒想到阿兵哥這樣幹,別說不用坐牢,連錢都不會被罰。
早說啊,我就去當阿兵哥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oaixuol wrote:
安全士官溜出營不歸 ...(恕刪)



我覺得還好啊,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我相信有一天一定不只是誤射雄三而已。

下次萬一有人攜械出營搶劫,犯後態度良好,法官:「他真的軍餉不靠用」被判緩刑 罰款,我都不覺得奇怪了...
恐龍法官阿 司改咧就職喊司改獲得好評到現在還是一樣 假如軍法還在 早就送禁閉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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