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fan wrote:這就是對岸常說的查...(恕刪) 自由在臺灣有兩種標準,世人皆知,這次再示範給死老百姓看,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死老百姓的行蹤很好掌握,事情很好解決,會不會連累家人看你決定,否則就小心火災或兒童綁票,好話說盡,死老百姓你自己想清楚.
piwu0536 wrote:查逃漏稅哪有這樣隨...(恕刪) 太積極了,給國稅局一個讚,大家趕快鼓鼓掌!聽國稅局在喇叭,案件送進去最快也是下星期的事,10/27 接到檢舉,27、28 兩天就上門稽查?公文都不用跑流程,根本就是 FBI 的效率!真是開眼界了,第一次看到政府機關這麼有效率!
Charles Laih wrote:太積極了,給國稅局一個讚,大家趕快鼓鼓掌!...(恕刪) 讚! 讚! 好讚!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296428357042320&set=p.1296428357042320&typ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