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reen wrote:
我是很認真地請問支持...(恕刪)
可以啊,版主是滑坡滑的過頭了,修改民法972條並沒有讓亂倫人獸戀合法,那完全是不相干的概念。不信請自己去找這次修改的內容。你說同婚合法為何一夫多妻等不能合法,事實上你要一夫多妻要有本錢耶,如王永慶等,同樣是三妻四妾。重點是你養不起。兩男兩女結婚依舊是架構在原異性戀夫妻的基礎上,通姦罪也依舊沒有除罪,這樣的關係仍舊處與兩人之間,所有異性戀夫妻所該負的責任,對伴侶的忠貞,同志伴侶一樣得背負。如果你要一夫多妻首先反對的就是婦女團體,而同婚是受婦女團體支持的。且多妻的架構就基於對女性的物化、不尊重,就更不用一妻多夫,在父權社會下根本是不可能的。而民調也顯示有過六成民眾支持同婚,孩子的難題則是需要社會還同志清名,免於歧視自然就沒有你那些問題。
kgreen wrote:
那我不禁要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如果是真愛?法律該承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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